集贤县局采取四项措施规范执法行为

24.08.2015  12:41

  近日,集贤县局采取四项措施规范执法行为,收效明显。一是提前告知制。将检查检验的内容、依据、收费标准等提前告知企业,并经主管局长批准,没有经过审批的,任何人不能随意进企业检查。二是区域管辖责任制。划分管辖区域,谁管理谁负责,对同一服务对象在同一时期内不得进行重复检查和处罚,避免交叉执法、多头检查、重复处罚等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问题的发生。三是限期整改制。执法人员第一次进企业后,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依法对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其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屡教不改的企业依法严肃处理。四是责任追究制。对执法人员“吃、拿、卡、要、报”等不正之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违法乱纪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