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县检察院:办理水源地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做实功求实效

03.08.2018  15:34
  年初以来,全省开展“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集贤县检察院以服务民生、积极开展公益诉讼为切入点,在行政执法监督中做实功,开展“水源地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共立案调查3件,为集贤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取得良好成效。 现场勘验   集贤县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部分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被非法侵害,严重影响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该案件线索已被列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范围。民行科工作人员先后到腰屯乡、兴安乡3个饮用水水源地进行现场勘验。经查,这3处饮用水源保护区均在居民区内,各保护区均无明显警示标志,保护区内遍布城乡生活垃圾,建有多座露天简易厕所,保护区内饲养家禽,建有工厂、通讯信号塔等与供水无关的设施,其中在一处泵房内发现多瓶烈性农药,严重威胁周边群众饮用水安全,民行科工作人员及时对疏于监管管理的现状做好现场勘验笔录,并对勘验过程拍照、摄像。



  走访调查   民行科工作人员经过走访周边群众,得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没有警示标志,周边群众无法区分保护区划界范围,多年来一直越界在保护区内倾倒生活垃圾,加盖简易厕所,饲养家禽,建设工厂,没有任何单位予以制止和处罚。在入户调查中,工作人员发现,居民家中存在供水困难,无法保证随时供水,即使在供水时段,供应到居民家中的水质浑浊,未经净化处理则无法正常饮用,水源地整改工作已是当务之急。 协作推进公益诉讼   基于集贤县环境保护局对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存在顾虑,集贤县检察院与集贤县环境保护局主管领导、具体工作人员进行座谈,宣传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确立,会议决定建立重大情况通报机制和建立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制度等。
  通过提出诉前检察建议,集贤县环境保护局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管护力度;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设置防护设施和界标、警示标志,做好保护区划界工作;推进新水源选址、打井工作,做好环境评估,督促加快施工进度,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水源保护区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