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恶积案清零 问题线索清零 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攻坚战”督导推进会

08.05.2019  18:10
  “全省检察机关要以‘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为目标,坚决打赢‘百日攻坚战’,以更大的战果彰显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工作成效!”5月7日,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继明向全省检察机关发出号令,打好“百日攻坚战”,掀起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高潮,向督导检查交出一份合格答卷。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黑龙江省检察机关积极主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和“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按照省委政法委统一部署,省检察院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各市(分)院检察长紧急会议进行部署,后续又召开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进行系统安排,建立了检察长、分管院领导、责任部门、联络员“四级领导体系”。相继印发了实施方案和三个推进落实通知,统一检察环节恶势力案件认定标准,指导全省扫黑除恶案件办理工作。今年以来,在省委、高检院和省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全省检察机关立足职能,扎实工作,依法快捕快诉了一批特征明显、危害严重、影响恶劣、民愤极大的黑恶势力,监督破除了一批“关系网”、发现移送了一批“保护伞”,专项斗争取得了积极的成果。
  4月中旬以来,省院8个督导组分赴16市分院、31个基层检察院对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从中发现了一些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倾向性的问题。为解剖麻雀,对发现的情况迅速对号入座、认领问题、深挖根源、彻查整改,确保接受中央督导组的检验和考试,做到问题彻底、改到位,省检察院通过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通报了督导检查情况,对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攻坚战”督导推进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对相关问题进行解读明确。   会议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委、高检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会议精神,深入分析了当前全省检察机关专项斗争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面临的形势任务,对深入推进专项斗争“百日攻坚战”、做好迎检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   高继明强调,必须提高站位,责任再压实。这次扫黑除恶督导是政治督导,绝非一般意义上的工作巡视,要迅速统一思想,深刻领会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要以对党中央负责、对省委负责、对人民负责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坚决提升站位,切实增强打好打赢“百日攻坚战”的积极性、主动性、实效性。各级要进一步解决站位不高,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严峻性、复杂性认识不足,法律政策学习不够、把握不准、适用不当的问题,彻底改变上热中温下冷现象。各级院党组,特别是检察长要切实肩负起第一责任,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当好“施工队长”,及时采取党组会研究、检委会例会、检察长办公会推进等多种形式,研究解决堵点、痛点、难点,把各项工作措施和责任推进到“最后一公里”。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学习武装,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及中央重要指示精神,全面了解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全面传达精神、层层传导压力,精准掌握本地区专项斗争特点、办案监督数据、主要措施做法和典型涉黑涉恶案例,坚决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的压倒性态势。
  高继明要求,坚持依法严惩,质效再提升。 一要确保既定机制落到实处 ,坚决执行三级检察长首责制,检察长、分管检察长必须亲自办案、带头办案、示范办案,办案监督要留痕备查; 二要坚决执行基层院专班专办、市分院跟踪指导、省院督办把关机制 ,介入侦查须件件有效,决不允许走过场、做样子,最大限度减少退补,确保涉黑涉恶案件又准又快批捕起诉; 三要坚决执行捕诉一体化机制, 同一案件的批捕、起诉由同一办案组负责到底; 四要坚决落实全方位监督机制 ,运用立案监督、纠正漏捕漏诉、纠正违法、刑事抗诉等手段,确保精准打击、不枉不纵; 五要确保积案清零落实到位 ,明确本地区施工图、路线图和时间表,倒排工期,限期完工。2018年之前的案件必须清零,凡介入侦查又退补的在办案件,逐一剖析原因迅速审结。5月20日、6月10日前全省检察机关要统一行动、集中起诉两批涉黑涉恶案件,集中起诉案件更要逐案严把质量关,确保诉的出,判的住。同步召开新闻发布会推介做法成效,全面提振检察机关打击声威。
  高继明指出,要聚力突破重点,攻坚再迈进。推进“百日攻坚战”必须重拳击要害, 一要把“打伞”“断财”作为当前主攻方向, 迅速出击、集中发力,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双背书”制度,所有涉黑案件必须检察长、办案人“双背书”,要彻查已办和在办案件未背书原因,迅速填平补齐,检务督察部门要同步启动调查问责程序,对行动迟缓、仍不整改的,严肃追责绝不姑息; 二要深挖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 ,聚焦“官伞”、“警伞”、“庸伞”,严厉查处政法系统领导干部和干警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一经发现一律提级管辖、异地办案,对既涉及公安、法院,又涉及检察的保护伞线索,坚持刀刃向内,对涉及检察人员的,要率先移送查办线索,坚决清理门户,清除害群之马; 三要落实与纪委监委双向移交反馈机制, 必要时可以通过同级政法委扫黑办推动线索移交反馈工作,形成高效、顺畅的线索搜集、转办运行机制,提升线索转化率、成案率,力争移交线索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推动专项斗争取得更大战果; 四要开展全景式动态化监督 ,实时监控见黑见“伞”不见“财”案件,推动捕诉涉案人员与清查涉案财产同步推进,深挖犯罪线索与深挖利益链条同向发力,强化对财产刑、行政处罚的监督,依法推进涉黑涉恶财产追缴、没收工作,对该追回的财产一追到底,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高继明强调,要聚焦综合治理,合力再加强。 一要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协调对接 ,把法律监督优势与行业监管优势结合起来,通过办案监督找到源头治理的“漏洞”、日常监管的“盲区”、打击处理的“短板”,推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针对“百日攻坚战”重点打击整治行业领域,聚焦行业管理失职失责、治理盲区、制度漏洞、程序失范,提出精准、规范和有效的检察建议,实现打击与防范、治标与治本相统一; 二要拓宽发现线索渠道, 落实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规范移送问题线索机制,对近年来的举报、信访、职务犯罪等各类线索排查梳理、串并分析和深挖线索,提高核查率和成案率; 三要完善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阶段联动配合机制, 建立线索信息移交移送、同步办案、同步调查、案件会商、挂牌督办、双向移交机制,尽快突破一批案件,合力实现百日攻坚战“线索清零”目标。
  高继明要求,要强化组织领导,整改再发力。 一要高度重视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工作, 瞄准督导目标,攻坚克难,迅速整改,全力以赴推进迎检任务。各级院党组要选派一名领导同志专司扫黑办工作,抽调相关职能部门正副职牵头相关专项工作,相关部门同志组成工作专班,开辟扫黑办专门场所实现专班专办,使扫黑办真正实体化运行起来,充分发挥统筹抓总的作用,抓紧补齐短板,把基础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确保各项迎检工作落实落地; 二要发挥宣传引导力 ,切实增强宣传发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充分运用龙江检察、龙剑网、检察内网及各地宣传平台开辟专项斗争专栏,每日更新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工作信息,集中宣传报道一批涉黑涉恶典型案例,让人民群众在专项斗争宣传中受到教育,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通过制作标语、主题宣讲、在线直播、微电影等鲜活生动的方式展现办案监督成果,彰显检察机关“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有伞必打”的坚强决心; 三要发挥典型引路作用 ,集中宣传一批专项斗争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让人民群众为中央专项斗争的英明决策点赞,为奋战在扫黑除恶一线的检察官点赞; 四要聚焦素能建设 ,在黑恶案件办理质效上补短板,进一步加强业务建设,从专项斗争办案需求出发,依托全国、全省扫黑除恶网络培训,充分运用“检答网”,采取专家会诊、庭审观摩、案件研讨、实地督导、案件评查等形式,全面提升证据审查、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政策把握等方面的综合素能。 五要深入开展警示教育, 建立健全办案风险评估机制、专案监督管理机制和检察权运行制约机制,确保专项斗争中队伍不出问题。要聚焦问题整改,对省院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照单全收、举一反三、复检复查、逐项销号,通过全省三级院共同努力,切实把专项斗争迎检工作做实做细,做出成效。

  此次会议共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通报省院督导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对“百日攻坚战”进行动员部署;第二阶段,就《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进行解读,并对迎检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步延胜主持会议。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开至基层院。
  在主会场出席会议的有:省院副厅级以上领导,省院机关各内设机构正副职、省纪委监委驻省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省院扫黑办全体工作人员在主会场出席会议。各市(分)院和基层院检察长及院领导,各内设机构正副职,扫黑办全体工作人员。在分会场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