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跟基层24年的“雷锋式”好警察

04.03.2016  20:14

在木兰县柳河派出所辖区有这样一位民警,他扎根基层派处所24年,爱民、亲民的事迹在百姓中广为传颂,他甘于奉献、不求回报的“雷锋品格”不断得到群众的夸赞!他就是木兰县柳河派出所所长樊景龙。他2013年选入省文明办“好人榜”,2014年荣获第七届“哈尔滨市民喜爱的好警察”特别奖,2015年荣获哈尔滨市第四届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每当提起樊景龙的名字, 辖区百姓都会竖指称赞!2013年5月,柳河村杨树河子屯村民赵某家民房起火。时任教导员的他马上带领民警赶到现场,发现赵某的儿子刚娶完媳妇,四口人挤在不足50平米的两间草房里。赵某因病在哈尔滨医院住院治疗多日,小两口在医院护理。独自在家的赵某妻子因患脑梗行走不便,生火做饭时引发火灾,被重度烧伤。了解实际情况后,樊景龙马上到镇上自掏腰包花了二百多元买来苫布把房子盖严,防止下雨将房体冲坏造成次生灾害。几天后,又送去三千元钱给老赵用于修房和给烧伤的妻子看病,感动得老赵连给樊景龙鞠了三躬,话都说不出来了。

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都做好事。所长樊景龙就是一辈子做好事的人,他做的好事一件接一件。

2014年夏秋季节,樊景龙到镇政府汇报工作时,时常遇见一个愁眉苦脸的老太太领着一个小男孩。经过询问得知:这个老太太名叫金某,体弱多病,57岁,老伴去世了,现在家中三口人,领着的小男孩是她的孙子,儿子39岁,智力不健全,患有腰间盘突出,不能劳动,儿媳妇在孩子出生不到一周岁时离家出走。这家老少三代人,过着常人难以想象的贫苦生活。三间泥草房房盖已多处坍塌漏雨,每到雨季,村干部就将这三口人临时安排到别人家或学校暂住。樊所长了解情况后,马上来到韩家,一进院,被眼前的场景惊呆了:三间老式泥草房前后都用木头支着,西头一间几乎就要倒了,门窗都变形了,没有玻璃,用塑料布钉着。这怎么能住人呢!此后,韩家的冷暖便挂在了樊所长的心上,入冬时,樊所长同林场协调,为韩家拉回取暖柴禾;春节时,为一家三口人都换了一身新衣服。2015年9月,樊所长自掏腰包已为韩家翻建了住房。现在,韩大娘甭提多高兴了,逢人便说:“我家可遇见大好人了!以后再不用东搬西住的了,睡觉也踏实了!

樊景龙所长就是这样心里时刻装着百姓,牵挂着贫困群众的冷暖,为弱势群体尽着自己的一份力量!他把亲民、爱民、为民当做一种工作习惯。

他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慈善活动,无论是哪里需要帮助,他都会伸出援助之手。十几年来,他每年都向省妇女儿童基金会在《党的生活》开辟的“春蕾桥”资助女童活动,寄出一份310元的真情厚爱!樊景龙所长的“学雷锋、树新风”行动依然在路上……

一个人要有爱心,尤其要有责任感”!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樊景龙所长就是这样一个充满爱心,乐于助人,心念百姓疾苦的优秀基层党员干部的典型!是一名扎根基层二十三载,情系百姓,甘于奉献,不求回报的“雷锋式”好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