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命名全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的决定

05.03.2017  14:01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要求,在全社会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志愿服务制度化,引导人们做雷锋精神的忠实传承者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践行者,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决定,命名表彰哈尔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等10个基层单位为全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副主任刘智宇等10位同志为全省岗位学雷锋标兵。

  此次命名的第三批全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是全社会模范传承雷锋精神、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突出代表。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号召全省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以全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为榜样,传承龙江优秀精神,形成践行雷锋精神、争创一流业绩的生动局面。各市地系统要加大对全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宣传力度,宣传宣讲他们的先进事迹,学习弘扬他们的优秀精神,尤其要以此次命名活动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学雷锋活动,使学雷锋活动覆盖各行各业、各个领域、各条战线,融入生产生活各方面,用雷锋精神的强大感召力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落细落小落实,凝聚起助推龙江全面振兴的强大正能量。

  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

  2017年3月1日

(责任编辑: 郑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