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新青区法院:百日攻坚见成效 执结积案暖人心

26.09.2017  22:06

    “感谢新青法院,感谢办案法官, 17年啦,这笔钱我终于拿到手了!”9月25日,70多岁的申请执行人孙某手拿锦旗来到我院,将一面绣有“秉公执法照天地,为民解忧暖人心” 字样的锦旗送到了伊春市新青区法院执行局。

    2000年9月17日,原被告双方口头协议,原告承包被告在新青区建筑楼房水暖工程,工程完工后,被告先后支付人工费6700.00元,尚欠11800.00元,并于2001年1月20日出具欠据一张,后经原告多次催要未果。为此,原告孙某诉讼到法院,判决被告给付11800.00元人工费。然而,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王某只履行3000.00元后失联,至今下落不明。原告孙某于2001年11月13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新青区法院执行法官采取将被执行人列为失信名单、派专人蹲坑守候等多项举措多方调查亦未能查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此案一度陷入僵局。

    因被执行人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院领导决定转变执行方向,加大做被执行人亲属的思想工作,积极寻找案件执行的突破口,力争通过被执行人的亲属代为履行。

    为了维护申请人孙某的合法权益,不让其权利躺在判决书上。执行法官不远百里,多次上门对被执行人家属进行思想动员,一方面向被执行人亲属释明法律,希望其能代为履行判决;另一方面,将申请人家中的生活情况逐一说明,最终,在执行法官的全力协调下取得了被执行人亲属的理解与支持,于日前代为履行了全部的欠款。申请执行人拿到了17年渴望已久的人工费,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