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湿地资源保护见成效

26.09.2016  10:41

  近年来,青海林业部门采取湿地资源保护体系建设、完善湿地保护新机制以及强化科技支撑等多项措施推进湿地资源保护,目前该省湿地资源保护已见成效。
被誉为“地球之肾”的湿地是地球上生物多样性富集之地,发挥着调节气候和维护生态平衡的巨大作用。截至目前,青海湿地面积为814.36万公顷,占中国湿地总面积的15.19%,居中国首位,湿地资源丰富,类型多样,是全球影响力最大的生态调节区。
青海省湿地保护管理中心主任马建海介绍,目前青海省内国家湿地公园从“十二五”期间的1处,增加到目前的15处;已建各类型自然保护区11处,总面积约2,177万公顷;3处重要湿地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面积16.7万公顷;17处重要湿地列为国家重要湿地名录,面积21.98万公顷;15处重要湿地批准为国家湿地公园试点。
据了解,“十三五”期间,青海共落实湿地保护资金1亿多元(人民币,下同),先后启动实施有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湿地保护奖励试点、湿地保护与恢复、中央预算内湿地保护等工程。
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青海在湿地保护管理制度建设方面先后印发了《青海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青海省湿地监测技术规程》、《青海省重要湿地标识规范》、《湿地保护奖励试点管理办法》等制度。
马建海介绍,自2015年底开始,青海共在三江源地区玉树、果洛、海南、黄南4个藏族自治州的22个县(市)及三江源、可可西里和隆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设置963名湿地生态管护员,管护此间湖泊、河流和人工湿地面积2890万亩,平均每人管护湿地面积3万亩,工资标准按照每人每月1800元发放,年工资共计2080万元,由青海省级财政全额负担。
此外,青海湖、扎陵湖以及鄂陵湖3处国际重要湿地生态系统总价值达247.96亿元,且湿地生态系统健康和功能状况的综合健康指数等指标均处于优良状态,3处国际重要湿地为中国履行国际《湿地公约》发挥了重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