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非办公类资产处置工作取得实效

11.02.2018  18:23

      为集约节约利用公共资源,优化国有资产配置,盘活政府系统闲置浪费的非办公类资产,更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从2014年11月份开始,省政府召开4次专题会议部署在全省各市县政府、省直政府系统深入开展非办公类资产清理和处置工作。通过清理全面摸清了政府系统非办公类资产底数,全省政府系统非办公类资产共6101处,其中,省本级非办公类资产共666处。对清理出来的非办公类资产,省政府坚持把处置工作作为稳增长、促改革、惠民生的重要抓手,通过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与发现现实问题相结合,采取“卖、租、转”方式,对省直单位非办公类资产进行分类处置。通过卖和租,将资产配置到生产领域,委托省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互联网竞价方式,公开转让资产29处,成交额50022.19万元,转让所得已全部上缴国库,统筹用于发展民生;招租451处,年租金额7950.98万元。通过划转,促进资产有效合理使用,转为办公用房9处,辟建为科技园孵化器60余处,划由国资委统一运营20余处。

2016年,省政府第41次协调会议将省林业厅宾西长寿国家森林公园旅游服务中心、哈尔滨市地税局培训中心等10项资产确定为省政府重点资产处置项目。按照省政府确定的优化配置、发展产业、促进民生的原则,省财政厅采取逐个突破的方式,实地进行调研,专题研究处置方向。截至目前,已有7处重大资产完成处置和提出处置意见。省林业厅宾西长寿森林公园旅游服务中心资产,采取股权整体打包方式,在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公开转让,以21112万元成交;哈尔滨市地税干部培训中心(金鱼池山庄)划转至省国资委委托龙睿资产经营公司作为市场主体,经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公开招租,年租金184.81万元;哈尔滨师范大学呼兰校区,以1.7亿元价格协议转让给呼兰区政府,改善其老城区基础教育办学条件;省交通厅龙运大厦以9700万元价格协议转让给南岗区政府,改建为南岗区人民医院,支持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省旅游干部培训中心划转省商务厅所属的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用作学生实习基地;省人社厅龙江博士后公寓依托公寓商服区,将改建为黑龙江省城镇转移就业职工创业基地和孵化器;省教育学院果园路5号资产,就其处置问题,省政府多次召开协调会议进行研究,确定资产处置工作与省教育学院的改革同步进行,将此处资产划转给省卫生计生委,用于建设省神经精神病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