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检察长靠前指挥督办重大涉黑涉恶案件 强调 客观公正把握尺度 既不放过也不凑数

16.10.2019  02:12
    “要深刻领会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2次推进会精神,严把案件质量,是黑是恶要以证据来研判。”10月15日,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继明一行深入哈尔滨市检察院对办理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交办的重大涉黑涉恶案件进行专题督导。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黑龙江省检察机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咬定三年为期目标不放松”重要指示要求,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建立三级检察长首责制、院领导包案制、业务部门负责制、扫黑办专班制“四级”责任体系,实行三级联动、捕诉一体、专班专案、挂图作战,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要求和检察长、办案人“打伞破网”情况双背书,组织开展“百日攻坚战”加快积案清零,有力地推动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在10月14日黑龙江省检察院第77次党组会专题传达学习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2次推进会精神后,检察长高继明就哈尔滨市检察机关正在承办的重大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实地调研,“望闻问切”把脉定向,要求各级院办案要将“西安会议”精神全面贯彻到工作中。   在哈尔滨市检察院党组会议室,道里区检察院、香坊区检察院办案专班分别汇报了正在承办的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的进展情况、遇到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要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的沟通,特别是要加强与纪委监委的工作衔接”“要注重调配好办案力量,确保检察环节高质高效……”高继明检察长边听边记边问询边交流,并结合案件情况,就如何在办案中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2次推进会精神提出十点要求:    一要坚持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要求 ,及时掌握案件进度,随时与侦查机关沟通案件情况,对标涉黑涉恶犯罪标准要求,提出引导侦查意见。要认真落实张军检察长对介入侦查工作的要求,能提出意见和要补充的问题,必须列出清单,说明理由,尽可能把问题解决在侦查阶段,减少退查次数。
   二要对涉及多人犯罪案件,  要认真分析研判, 能分案处理的,把握好分寸,及时分案处理,以提高全案的办案效率。
   三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立场,严把案件定性 。同时,要把握好“打财断血”的尺度,准确区分合法所得与犯罪所得,所打之财必须是与黑恶案件有关的涉罪财产。
   四要把握好办案“数量”与“质量”关系。 严格区分黑恶案件与普通刑事案件的界限,防止出现办案“搭车现象”。所办涉黑涉恶案件,要在“准”字上狠下功夫。在引导侦查、审查起诉等各环节,坚持客观公正标准,对案件性质和涉及人员罪名等方面要严格依法认定,不仅要打得狠,还要办得准。
   五要加强案件领导与指导。 对办理的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市检察院要加强组织领导,检察长、主管副检察长都要亲自出征挂帅,分工负责。两级院领导不仅要靠前指挥,而且要参与到具体案件办理中。检察长亲自办案既是工作需要,也是落实最高检要求的实际行动。
   六要发挥检察上下一体机制优势,强化优化办案力量 。要统筹全系统办案力量,一方面,市检察院要盘活自身骨干力量,合理分配;另一方面,省检察院根据办案情况适时调配其他院办案人员,化解哈尔滨市检察机关办案压力。
   七要平衡质效关系。 在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检察机关要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检察环节效率,以检察环节的高效率,带动侦查环节提高效率。
   八要加强纵向及横向沟通。 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加强上下沟通。在检察机关内部建立报送机制,下级院要定期向上级院层报案件进展情况。同时要注重加强与公安、法院、纪委监委沟通协调。对有分歧且协调未达成一致的问题,按照同步报告的要求,及时报上级院审定。
   九要注重办案安全。 充分调动检察机关内部力量,发挥警务部门、案管部门、综合部门的辅助职能作用,为一线办案人员提供工作保障。
   十要严格宣传纪律。 严防因为案件发布不当、不合时机的报道,造成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