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中院开展靶向巡查督察活动 促审判质效提升

13.02.2019  23:31


    为落实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严格把控延审、扣审案件数量,最大限度减少长期未结案件,提升审判效率,市中院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市两级法院开展2017年-2018年度靶向巡查督察活动。

    巡查督察活动时间为2019年2月11日至2019年4月12日,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全面核查摸清2017-2018年度超审限案件、二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底数;第二阶段对上述案件进行逐案检查;第三阶段对靶向巡查督察中发现问题、集中整改、责任追究等情况进行通报。

    巡查督察活动采用自检、互检、抽检、年检等方式进行,重点巡查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延长审限、扣除审限、中止诉讼的依法审批适用、监督管理等情况,强化对程序适用是否合法、监察部门介入制度是否落实、对长期未结案件定期调查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等关键问题、关键环节的巡查。巡查督察活动以案件实物卷宗为主,案件管理系统录入情况为辅,依据实物卷宗抽查延审、扣审案件比例不低于30%。对无正当理由延审、扣审案件和无正当理由长期未结案件,进行通报追责。靶向巡查督察和处置追责情况作为2019年度绩效考评和员额法官审判绩效档次评定依据。

    开展靶向巡查督察活动,是推动作风转变、提升案件质效的应时之举,也是增强司法公信、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必要之举,有利于督促法官增强审限意识,严格执行案件法定审理期限;有利于督促院庭长加强审限管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审批延长、扣除审限申请;有利于督促审判管理部门有效利用案件管理系统,启用提示、预警、冻结等审判管理手段,缩短案件审理周期,提升审判效率,实现案件质效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