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全省放开客运等7项商品服务价格

01.12.2016  12:31

除告别厅租用服务外,殡葬延伸服务收费标准开始实行市场调节价。昨天,记者从省政府获悉,我省放开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政策从明年1月1日起实行。

据了解,此次我省放开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也是优化全省发展环境的一项内容。经省政府同意,放开七项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据了解,省政府还下放两项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权限,由市人民政府(行署)、县(市)人民政府、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管理,包括:辖区内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四项基本服务收费标准;辖区内省属公立养老机构基本服务收费标准。

另外,调整了部分定价内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具体定价内容为“辖区内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物业服务收费的具体定价内容为“辖区内城镇保障性住房、房改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非保障性住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公立养老机构基本服务收费的具体定价内容为“公立养老机构床位费和护理费收费标准”。

放开七项商品和服务价格

1. 与高铁平行(起讫点开行高铁动车组列车)的道路客运班车票价;

2. 省内地方国企全资及控股铁路、地方国企和央企各占50%股权铁路普通旅客列车软座、软卧以及高铁动车组列车一、二等座票价率;

3. 殡葬延伸服务(告别厅租用服务除外)收费标准;

4. 公共管网供应的再生水、地热水销售价格;

5.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及排气污染检测收费标准;

6. 海关监管仓库服务收费标准;

7. 煤矿救护服务收费标准。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