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中院:扎实推进六项工作 进一步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公信

30.03.2017  00:00




    3月28日,伊春中院召开2017年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法院工作会议暨推进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会议和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去年工作,表彰“先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听取基层法院党组述责述廉和党建工作汇报,安排部署今年全市法院工作。伊春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石岩梅讲话。伊春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单玉波主持会议并作总结发言。伊春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赵冶萍宣读了先优表彰决定。

    石岩梅在讲话中强调要求,全市法院要以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以来中央、省委、市委有关会议精神,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执法办案为抓手,以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为动力,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统领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项司法职能,为我市绿色转型发展提供有效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为2017年工作思路,重点抓好六个方面工作。一是扎实推进党的建设,进一步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认清加强新时期法院党建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握加强新时期法院党建工作的原则方向,创新加强新时期法院党建工作的方式方法。二是扎实推进执法办案,进一步提升服务保障大局能力。依法维护社会安定,依法服务转型发展,依法助推法治建设。三是扎实推进执行工作,进一步加快破解执行难步伐。在组织保障上下功夫,在规范执行上下功夫,在失信惩戒上下功夫,在创新机制上下功夫。四是扎实推进民生保障,进一步提升群众的获得感。认真审理好涉民生案件,认真落实好便民利民措施,认真解决好涉诉信访问题。五是扎实推进司法改革和信息化,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积极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改革,积极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积极推进司法公开。六是扎实推进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法院文化建设。

    伊春中院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中院机关部分干警,各基层法院院长、政工科科长、受表彰代表参加会议。

    《黑龙江法制报》《伊春日报》、伊春电视台对会议进行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