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

10.05.2018  17:58

为贯彻落实国家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我省印发了《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明确了公开范围,重点公开项目相关审批事项服务信息、项目相关审批事项批准结果信息、项目建设招标投标信息、项目征收土地信息、项目重大设计变更信息、项目施工有关信息、项目建设质量安全监督信息和项目信息竣工等八大类信息。《实施意见》明确了公开主体和公开渠道,形成了立体式、多渠道、分层级、分专业的公开方式,明确了各领域信息公开时限,强调监督检查机制,落实工作责任。

省发展改革委将按《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加强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