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12频道社会与法播出时代楷模孙波公益广告宣传片

18.10.2016  23:03

 

  2016年10月17日至10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与中央电视台联合制作的“全国优秀基层法官系列宣传片”,在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播出,时代楷模、鹤岗市工农区法院法官孙波入选,宣传片于17日20:48和21日11:18播出。

  孙波同志先进事迹:

  孙波,男,42岁,蒙古族,中共党员,法律本科学历,1995年考入鹤岗市工农区法院,现任工农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他从事审判工作20年,始终战斗在审判工作第一线,以实际行动忠实地践行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核心价值观,表现出了一名人民法官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司法审判事业的优秀品质,展示了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光辉形象,得到了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

  一、孙波同志有牢记宗旨、信念坚定的优秀品质

  他始终坚定理想信念,牢记一名基层法官、共产党员的神圣使命,不畏艰险,不惧威胁,不求名利,不辞辛劳,尽心履职,默默奉献。他20年如一日,始终坚守在刑事审判岗位,对法律尊崇,对群众热爱,对事公道,对己严格。

  他很热爱审判事业,面对工作、生活环境改善的机遇,面对更广阔的个人发展空间,不被个人利益所动,毅然决然选择了继续留在司法审判工作岗位。2010年,鹤岗市检察院在研究一起案件时,检察长发现一篇来自法院的材料水平非常高,打听到撰写者孙波是工农区法院的一名助审员,惜才心切,决意要把孙波调到市检察院工作。当时,他正被借调到中院清理积案,面对这么好的机遇,在检察院为他办理了调转手续,就差最后一个公章时,他却做出了一个让所有人意想不到的抉择:不走了!妻子说:“多少人羡慕你有这个机会,你却放弃了,是不是脑子有毛病?”他却说:“不是我不珍惜机会,两级法院领导、同事都对我那么好,我走到今天,如果说有了点‘本事’,这是法院培养的结果,组织上信任我,把清理积案这么重要的工作交给我,我怎么能一走了之呢!”妻子说:“你在法院干了这么多年,还是一个普通科员,工作那么累,工资那么低,有啥可留恋的?”他却激动地说:“你根本不理解,我不愿意离开审判台,就是当我每办完一起案件时,那种成就感,觉得活得有价值!

  他不仅案件办得好,还有一颗金子般的爱心,有着对人民群众深厚的感情。在办理未成年犯罪案件时,他从来不是一判了之,而是把工作一直延伸到审判后的帮教。他经常到学校为学生上法制课,到办事处、企业单位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做好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他建立了回访档案,定期了解少年犯的情况,及时与社会、学校、家庭沟通,共同做好帮教工作。近些年来,他帮助未成年被告人重返学校21人,其中有9人考上了大学。在自己家庭生活并不宽裕的情况下,多次资助家庭生活困难的失足未成年人,这些青少年都感激地称他为“法官叔叔”。

  二、孙波同志有公正司法、刚直不阿的责任担当。

  多年来,他把办好案、办铁案视为天职。先后参与审理了刑事一、二审案件1890余件,在他主审的430起案件中,没有一起超审限案件,没有一起被改判和上访缠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98%。

  多年来,他办理了数十起大案要案。他先后审理了轰动全国的“白玉库、王剑波等人雇凶杀人案”、省法院指定审理的哈尔滨市“郑志起私分国有资产案”、原省国资委副主任“乔某受贿、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案”等30多起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大案要案,均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特别是2008年末,引起全市各级领导和群众广泛关注的“李某等人非法集资诈骗案”,案情复杂疑难,涉及受害群众2600多名,孙波同志不顾身体有病,勇挑重担,主动承担这起案件的审理,他连续吃住在办公室21天,先后审查卷宗400多本,起草各种汇报材料和审理报告20余万字,仅用两个月的时间,就依法公正审理了此案,受到全市社会各界的好评。由于历史原因,鹤岗中院曾积压刑事案件66件。对这66件刑事积案,中院党组高度重视,孙波因政治品质过硬、业务能力强、审判经验丰富等特质,被中院领导委以重任。他毅然承担起这份寄予厚望的重任和责任。面对只有4个月期限的66起案件,他不等不靠,每天早来晚走,加班加点,白天开庭,晚上阅卷,甚至连续20多天住在单位,每天由妻子给其送饭。为了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他和抽调的攻关组同志经常不辞辛苦地去调取、核实证据。当时庭里没有交通工具,他经常是自己掏钱打车外出办案。每天穿梭于法庭、办公室和看守所之间,仅用3个半月就高质量地审结了66起积案。在审理一起市纪委督办的案件中,他不顾医生和家人的劝说,在身体十分虚弱的情况下坚持开了三天庭,虽然面显疲惫,仍思路清晰地完成了审理任务,及时审结了该案。深深感动了当事人和本院干警。20年来,他先后参与审理刑事一、二审案件1890件,其中,经他主审的430起案件中,无超审限案件、无改判案件和上访缠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98%。

  在困难面前,他总是不畏艰难,不顾身体有病,勇挑重

  担。鹤岗市李庆波等人非法集资诈骗案,涉及受害人2600多名,涉案资金7亿多元,案情复杂疑难,受害人到处上访,引起各级领导和社会的广泛关注。法院审理稍有闪失,就有可能引发社会恐慌。在这样一种社会背景下,当时,刑庭人人都是提溜着一颗心在工作,生怕出现意外,院领导为此也很焦急。每起案件卷宗多达几百本,把一间大会议室堆得没下脚的地方。他一本本、一遍遍地翻阅卷宗,仔细把握案件的来龙去脉,反复筛查、核对、比较涉案证据。白天忙于其他案件,晚上这里就成了他的“工作室”,天天晚上都忙到深夜,有时索性就在会议室的沙发上对付一宿。看到孙波疲倦的样子,院领导劝他别熬太晚,尽量回家休息。他说,半夜三更地回家,折腾得妻子孩子睡不好,再说有回家那个时间,还能多看几页卷宗呢,如果忽然想起来什么,看卷也方便。有时一连几天见他回不了家,妻子只好晚上到法院来看看他,给他送点吃的,一再叮嘱他注意身体。就这样,整整一个月,他每晚都在大会议室里加班,审查了400多本卷宗,写了近20万字的案件相关材料,掌握了每起案件的特点、涉案人员、金额和形成过程,为案件的成功审结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庭审时,旁听群众座无虚席,由于庭前准备工作充分,无论是对控辩双方意见的归纳,还是庭审节奏的把握等,都严谨有序,案件得以顺利审结。大批受害者旁听庭审后,确信法院能够公正裁判,稳定了人心,避免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不管任务有多重,工作有多苦多累,他总是默默地承受,从不讲条件代价。

  他以社会稳定大局为重,怀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努力审理好每一起案件。至今,他审理白玉库案件时往来奔波、昼夜不息的情景,仍然被鹤岗法院传为佳话。白玉库原系鹤岗市交通局局长,和后任局长发生矛盾,遂雇凶杀人。由于白玉库的特殊身份,此案引起上级法院、鹤岗市委及全国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案件起诉到法院后,因一些客观原因,半年都没有开庭,被告人白玉库也因病一直保外就医,导致社会上风言风语,对法院能否公正处理此案产生怀疑。开庭条件具备后,院里把这个案件交给他,希望能从速妥善审结此案,消除负面舆论。可是,这时他手头还有一件急案需和省法院人员一道去最高院沟通,然后到市委汇报。对院里的安排,他二话没说,又拚上了命,不分白天黑夜地阅卷,与检察、公安机关以及辩护人等交换意见,尽力加快办案节奏,连续两天开完两次庭。第二次开完庭后,已是下午3点,他换了件衣服就赶赴哈尔滨,当夜赶往北京,次日一早来到最高法院,下午1点返程,经哈尔滨返回鹤岗。当他拖着一身疲惫回到家时,已经是晚上9点多。就这样,他历时30个小时,往来奔波3个城市,行程3000多公里,没吃上一顿热乎饭,没睡过一个安稳觉。可他顾不上这些,走进家门又连夜准备第二天到市委的汇报材料。这边刚忙完,他来不及喘口气,马上回头审查白玉库案件,开庭后第三天,该案公开宣判,宣判结果同步发表在媒体上,社会反响良好。群众反映说,没想到法院开完庭这么快就下判了;他们还没想到的是,就是这三天,由于去北京,到市委,真正留给孙波的,只有一天多的时间。案件宣判结束时,由于劳累过度,他差点晕倒在审判台上。事后,院领导批评他,“这哪是在工作啊,是在拼命呀!你手头上还有急活,为什么不说,”他却说:“领导肯定有领导的考虑,不能给领导添乱。

  三、孙波同志有生命不息、办案不止的钢铁意志。

  他由于常年超负荷工作,身体严重透支,有病一拖再拖,不去医院治疗,终因劳累过度,2004年,孙波身体出现不适,到医院被查出患有慢性肾炎,然而每当案件交办给他的时候,他不由自主地就会放下病情,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有时,当他沉浸在案件的思索中时,几乎是一种物我两忘的状态,身边有没有人,在说什么,他一概不知。2011年5月他被医院诊断为双肾衰竭。他对同志们说,都是自己太大意,才导致病情发展到如此严重的地步。在半年的时间里,他大小手术作了8次,两次换肾手术均告失败。尽管全市两级法院干警为他捐了款,但还有近百万的医疗费,是靠向亲朋好友筹借的,他从没有向组织伸手、张口提出过任何困难和要求。手术后的他,体重从180斤骤然减到120斤,前来看望他的院领导和同事,当看到他瘦得皮包骨的样子时,都忍不住流下了热泪。然而,就是在住院期间,他的病床上也总是堆满了书籍。在和病魔、疼痛顽强抗争的时候,他在病床上又研读完了刑法修正案等新法规。

  目前,他只能是靠三天一次透析维持着生命。可就是这样,他仍然坚守在审判岗位上,在近两年多来,还带病审理了案件110余起,在他主审的24起案件中,有7件经中院认定是疑难复杂案件。如果不说,大家根本看不出他是个双肾衰竭的病人。院领导担心他的身体,一再叮嘱他身边的同事,要看好他,别让他累着。可他却不以为然,直接找到院领导,请求多分给他一些工作任务,多分给他一些疑难案件,他说“我即然上班了,就得办理案件,不然我上班还占个办公室,还占个电脑,不是浪费吗?我多办一件案件,庭里的同志就可以少办一件,就能分担一下他们的压力。

  去年年初,他审理的鞠海波等9人犯罪团伙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敲诈勒索、故意伤害、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一案,是我市首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案件。此案涉及外地农民工有70余人,光卷宗就有十六七本。开庭之前,孙波做好了充分的准备,他对身边的同事说:“一定要给农民工兄弟一个交代!”。考虑到被害人、被告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和家属均在外地的实际情况,当天,他强忍着透析后身体的极度虚弱,从上午9点开庭一直工作到晚上8点多钟,历经十多个小时,成功审结了这起案件。庭审结束了,70多农民工兄弟的眼睛湿润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而硬撑着开完庭的孙波,身上的法袍却被汗水湿透了。为了不影响工作,孙波特意叮嘱护士长把自己每次透析时间都安排到晚上,就这样,拖着疲惫身影的孙波又出现在审判一线。

  四、孙波同志有廉洁自律、敬业奉献的职业操守。

  他视办铁案为天职,20年来拒礼拒贿无数,只为了一句“多干活儿,把活儿干好”的追求。面对近百万元的两次换肾手术的治疗费,他从未向组织伸手张口,他身处诱惑,却一尘不染,坚信“身正则不阿,志清则不惑”,从未拿过当事人一分钱;他淡泊名利,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他本色不变,一身正气,秉公办案,时刻把宗旨牢记心中,用心血和智慧谱写了人民法官的正气之歌。他意志顽强,继续与生命赛跑,与病魔抗争,把工作看作是对生命的延续,从不断超越、忘我工作中寻求生命的真谛,视钟爱的审判事业为生命,坚守着以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为己任的职业操守。2006年3月,在处理一起涉黑团伙案中,被告人的哥哥拿着两万元现金找到了孙波,并对他说:“留我弟弟一条命”,孙波同志毅然拒绝了。被告人的哥哥回去后,和家人商量,是不是钱拿的不够。没过几天,他又拿着10几万元现金找到孙波,孙波再一次拒绝,并对其进行了严厉教育。随后,被告人的其他亲属又找了孙波两次,而且又增高了价码,但孙波在诱惑面前始终没有动摇。最终,这个案子因为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被告人并没有被判处死刑。事后,送钱的人评价孙波说:“这人行,不黑!”。

  他是个“法律忙人”,时刻以审判事业为重。为了办好案件,他经常加班加点,常常照顾不上家人。一次,检察院起诉一批自侦案件,希望法院15日内结案,除去送达等法定程序外,开庭和判决只剩下两天的时间,两天后,他圆满地完成了任务;然而,成绩背后,是他和家人对艰辛的忍受,对困难的克服。审理那批检察院自侦案件时,恰恰赶上妻子生病住院,是妻子最需要他的时候,他却不在身边,为此,妻子十分酸楚。在帮助中院清理积案期间,他父亲突发脑梗塞,是妻子将父亲送到了医院,住院期间,也一直是妻子护理着父亲,他只抽空去过一次。当妻子给父亲修指甲、洗脚、喂饭时,从来不愿意夸人的父亲轻轻地抚摸着儿媳妇的头说:“谁说我没有女儿,儿媳妇就是我的女儿”。父亲去世后,妻子每每回想起这句话时,都忍不住流下眼泪。妻子对他说,我嫁给了你,可你却“”给了法院。

  五、孙波同志有潜心钻研、追求卓越的执着精神。

  他1994年参加鹤岗市政法系统招录考试,在两千多报名者中以笔试第一名的成绩考入鹤岗市工农区法院刑庭工作。他并没有让人仰慕的学历,也不是法律科班出身,只是到法院工作后,通过自学成才,先后取得了一个法律专科、两个法律本科学历,可他却创造了鹤岗市两级法院的几个第一:第一个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主审了全省第一起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案件;主审了鹤岗市第一起私分国有资产的案件。

  为了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他先后参加了全国法院业大的法律学习和黑龙江大学成人法律本科的学习。2003年他备战司法考试期间,在工作量大,审判工作任务重,白天根本无暇学习,加之孩子刚刚出生不久的情况,他利用妻子和孩子都休息的时间,深夜打开书本学习,并于当年,在全市法院第一个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他坚持与时俱进,国家新法律法规一颁布,院里学深学透的第一人就是他。即便在换肾手术和透析治疗期间,他也始终坚持边治疗边学习、钻研审判业务知识。工作中,孙波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认真把好案件的事实关和证据关,在他审理案件时,不管大小、难易,总是深入调查,反复核实证据,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定罪量刑准确,判决公正。为了使每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他一方面坚持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法律理论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另一方面端正工作态度,在庭审前认真阅读卷宗材料,核实证据,制定周密细致的庭审提纲,为开庭审理做好充分准备。在办理非法集资案件时,他利用工作之余,搜集了全国各地的案例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党和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编辑成册,供自己查阅和其他办案同志参考。鹤岗是座煤城,涉及煤矿安全生产的案件相对较多,孙波在办理案件中,发现案件往往是由于煤矿管理不善才导致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对此,他深入调研,搜集相关资料,总结事故的规律,并加以汇总提炼,撰写了多篇有价值的调研文章,总结形成的数万字的矿难案件处理调研材料,在全国法院核心刊物《审判研究》上发表。2006年,省法院特别指派他到北京参加全国人大、最高法院等联合召开的专题研讨会,会上,他的建言献策,被最高法院采纳。三个月后,最高法院出台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孙波对这一司法解释的出台作出了积极贡献。

  不懈追求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的提高,孙波同志十几年如一日都是这样,不管工作多忙,不管身体多差,始终坚持学习。上中学时,孙波曾系统多次计划领着家人踏踏青,放松一下,但这些计划最终都让位给了学习,偶尔打打羽毛球、篮球,对他来说都是一种奢望。妻子说他:“你就是个书呆子,不让你学习,比要你命还难受!

  他撰写的判决书或审理报告,常常成为范本,供大家学习。每当遇到有什么疑难问题,或者遇到大案要案,大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孙波,遇到疑难复杂案件,同事常常请他“会诊把脉”。他扎实的业务功底,渊博的理论知识令领导、同行折服。他还被鹤岗法官学院聘为兼职教师。私下里,大家都叫他“孙教授”,在全市两级法院,他是公认的刑事审判业务专家。他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艰辛努力,他挑战了正常人难以承受的生命极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