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还没落女子非得打电话 被拘5天

02.02.2016  11:42
  1月31日18时45分,曼谷至哈尔滨的CZ8424航班上,一名乘客没等飞机降落就开始接打电话,并对劝阻的空中警察出言不逊,结果因违反《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被拘留5天。

  在这趟曼谷至哈尔滨的CZ8424航班上,31日傍晚正在下降高度计划落地时,机上一名20岁左右的女性旅客突然开始接打电话。由于机上禁止使用移动电话等电子设备,特别是飞机降落关键阶段,使用电子设备可能会直接影响飞机上导航及通讯设备,干扰机组飞行操纵,进而影响到整个航空器和旅客的安全。因此,坐在前排的空中警察迅速回身进行制止,要求其关机。但是该旅客不听劝阻继续保持通话,且态度蛮横,对执勤的空中警察出言不逊,该女子行为严重影响了飞机安全和机上秩序,该航班机组立即将情况通报给地面机场公安机关。

  18时50分飞机落地,机场公安处执勤人员将涉嫌旅客带下飞机,并对机组和其他旅客进行了情况了解和取证。从机场公安处反馈信息,该旅客因触犯《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法规,被处以拘留5天的处罚。

  坐飞机禁止下列行为

  ■《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五条:

  (一)在禁烟区吸烟;

  (二)抢占座位、行李舱(架);

  (三)打架、酗酒、寻衅滋事;

  (四)盗窃、故意损坏或擅自移动救生物品和设备;

  (五)危及飞行安全和扰乱航空器内秩序的其他行为。

  第五章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所列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民航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四条:盗窃、损坏、擅自移动使用中的航空设施,或强行进入航空器驾驶舱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在使用中的航空器上使用可能影响导航系统正常功能的器具、工具,不听劝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