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来横祸其实还是人祸

14.09.2015  18:49

  近日,有媒体报道,山东某大学一名2015级新生在入学报到之际遭遇飞来横祸。当天上午,这名新生在校内走路时被楼顶坠落的天井盖砸中,当场身亡,另有一名男生被砸伤。目前,警方已对学校涉事工作人员采取强制措施。

  父母近二十载养育,学生十二年苦读,一朝考入大学,个中的酸甜苦辣、欣慰、期盼,过来人都有深刻体会。岂料,刚刚报到,连大学校园的样子还没看清楚,开学的第一课,却成为了人生的最后一课。同时,这对于遇难女孩的家庭亦是灭顶之灾,好端端的一个女儿就这样“没了”,而且还是在即将就读的大学校园里。毫不夸张地说,一个本来完整的家庭就在那一瞬间破碎了。

  出了事就要追击事件的原因。据媒体报道,当时,学校一名工作人员到楼顶进行检修,第一次用手推了一下天井盖没有推动,第二次用力使劲推,天井盖滚落到楼下,砸到了两名学生。人们不禁要问:按常规做法,学校都会在假期对校园的硬件设施进行升级或修缮,为的就是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也是为了安全问题。为什么直到开学了,该大学的礼堂还在搞“检修”?面对学校开学时的人来人往,施工地段要设置围栏等防护设施,并设立明显标志,这是基本的安全常识与规范,该大学为何没有这么做?如此安全漏洞只能说明这所大学对学生的安全问题缺乏应有的重视。

  更不用说,前一段时间泥石流、火灾爆炸,还有电梯坠落等重大安全事件频发,足以警示全社会都要高度关注安全问题。这起大学坠物惨案,就像其他安全事故一样,对于受害者本人及其家属而言是一场飞来横祸,对于学校和社会来说却是一起十足的人祸,值得好好解剖,以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正如该大学的一名保洁员所言,事发前,施工人员哪怕在楼顶大喊几声提醒下面的人,恐怕也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说到底,正是由于平时对公共安全疏于管理和防范,才会导致现实生活中一起又一起悲剧的发生。

  防范类似的悲剧,严格追责是不可缺失的手段。学校对在校学生的生命安全首先负有管理和保护义务,如果不是学生自身的原因,当学生的身体健康受到损害时,学校无疑要承担管理之责。对学校的追责除了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外,对有关管理人员管理不善还必须追究行政管理责任。而此次事故的直接操作者,即当时的检修人员更逃脱不了责任,如果调查证实,是因为他(们)的作业过失造成天井盖坠落砸死新生的,甚至要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刑事责任。

  毫无疑问,学校本该是最让人放心的地方,大学更是高大上之地,此次出事高校就有“博学、求真、至善、弘毅”的校训,然而,没有了生命健康和安全,什么都是浮云。

  无数事实证明,公共安全无小事,但公共安全要关注的不仅仅是引发大规模公共事件的多数人的人身安全问题,也不限于台风暴雨将至的短时间的紧急疏散和忙碌,同样应该关注会对少数人的生命健康造成威胁的个体安全问题。边边角角的安全就像打扫卫生一样,也要成为每个单位不可或缺的基本日常事项。只有保障每一个地方的安全,每一个个体的安全,才能做到公共安全平安无事。而减少安全事故的隐患,重在预判与排查,不仅需要科学合理的制度安排,以及严格认真执行和遵守安全规范,更需要对他人的安全与生命时刻怀有敬畏之心。

  “人祸”必须通过人的努力来化解,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作者系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

编辑:张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