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证》启用 首张许可6日核发

06.01.2016  16:56

  6日,记者从黑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启动仪式上获悉,黑龙江省按照新《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将原有的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两个许可证“两证合一”,整合为《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启用。同时,黑龙江省首张《食品经营许可证》被批准核发给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分公司。

  据介绍,《食品经营许可证》启用后,原《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停止发放。原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未满的继续有效;食品经营者在原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内申请更换为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机关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更换;原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由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

  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将依据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食品经营项目的风险高低对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进行分类许可。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特殊食品销售、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10个类别。

  此外,新《食品经营许可证》使用社会信用代码登记制,增加了经营者详细信息二维扫描码,消费者通过手机扫描就可随时了解食品经营单位信息,便于群众监督。有效期也由原先的3年变成现在的5年,更方便了食品经营者。同时,新证明确了日常监管机构、日常监管人员、投诉举报电话、许可证发证机关和签发人,监管责任更加明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