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举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点工作培训班

16.03.2017  15:38

  本网讯 3月15日,黑龙江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点工作培训班在哈尔滨市顺利举办。全省各市(地)农委分管主任、监管科(处)长、市(地)单设水产局监管科长,各县(市、区)农业局分管局长,共计110余人到会参加培训。培训班邀请到中国农科院质标所主任陈松博士对《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解读,就如何搞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工作进行了培训和指导。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指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对所生产经营食用农产品自行开具的质量安全合格标识,是一项落实农产品经营者主体责任,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工作。2016年,我省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试点单位,省农委高度重视,坚持统一思想,强化舆论引导,坚持点面结合,强化落实效果,坚持合力推进,强化督导落实,多措并举,扎实推进,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为农产品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监管衔接提供了新的有效载体。2016年底,先后有多家农民种植合作社咨询合格证开具事宜,并主动联系检测机构对产品实行“检测合格”证明开具,一些通过检测后开具合格证的同类产品成为消费者首选,产品销售数量利润有所提高,给生产者带来实实在在的实惠。

 

  本次培训班旨在进一步提高各级监管部门对试点工作的认识,加深对合格证管理办法的理解,提升开展试点工作的紧迫性和主动性,进而加快推进试点进度,高标准完成试点任务,为全省乃至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有力的实践依据。下一步按照试点工作确定的主要任务,我省将以3个国家级和13个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为重点全面推进试点工作,推进中要做到省级师资培训到位、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开具证明检查到位。把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点工作纳入省食品安全对市县的考核范围,联合有关单位对基层落实合格证试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同时,推动各级各部门把生产企业开具合格证情况纳入重点监管检查范围,对执行好的生产主体可优先纳入省级质量安全追溯服务平台,优先给予农产质量安全政策资金扶持,充分调动生产主体参与合格证试点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