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首个"检察公益生态修复基地"在阿城建立

06.06.2019  17:20
  近日,哈尔滨市首个检察公益生态修复基地在古都阿城吉兴林场桦皮南沟落成,距这里一山之隔就是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金代亚沟摩崖石刻,十公里外就是金上京会宁府遗址。   在基地建设过程中,古都阿城的检察官们按照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在建立公益生态修复基地过程中做到“三同时”,即“选址同时进行公益诉讼相关类型案件回头看;修建同时与行政机关建立合作共赢制度机制;落成同时公益修复效果初步显现”,为检察公益生态修复规模化发展提供了实践参考。    为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阿城区检察院多次与该区林业和草原局沟通协调,林业和草原局发动全区所有9个林场在所属国有林地内寻找合适地块,但因前几年国有林地“灭荒”专项行动,在阿城所有国有林地几乎找不到一处适合的地块。今年3月底,恰逢黑龙江省集中整治大棚房专项行动,位于阿城区金龙山镇吉兴林场桦皮南沟64林班1、7、11小班的13处建筑被拆除,林业和草原局遂将13处建筑所占的八处地块收回并回填平整了林地,达到适合栽植树木的条件。阿城区检察院准确抓住时机,经与当地林业和草原局协商达成了共识,并签订了共同建设检察公益生态修复基地的协议。   该生态修复基地八个地块占地总计50余亩,最大地块10余亩,最小的仅2亩多,可栽植树木万余棵。此前,阿城区检察院2018年办理的槐某、曹某某2起盗伐林木公益诉讼案件,经该院建议需分别补种树木240棵和1710棵,但由于季节因素和没有合适地块的原因,一直未能在所盗伐林木的平山林场、中和林场所辖区域内补种。生态修复基地确定后,该院与区林业和草原局共同与该局下属的三个林场沟通,槐某、曹某某向平山林场、中和林场缴纳的补种树木的费用转至生态修复基地所在的吉兴林场,目前吉兴林场已选出两个地块将所需补种树木补种完毕,并能确保成活率达到80%以上。   为了尽快使破坏的生态得到修复,该区林业和草原局已将其余多数地块又补种了树木6000余株,待阿城区检察院办理需补种树木的公益诉讼案件时,根据实际情况,由补种责任人或责任单位认领地块并承担先前栽植树木所需的一切费用,避免了因季节和地块匮乏等因素使生态不能及时得到恢复的弊端,实现了生态先期修复、集中修复、便于管理、早见成效的目标。   为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阿城区检察院检察干警还在基地内率先选择一处地块,志愿植树240余棵,为修复生态环境、保护绿水青山做出检察机关和干警应有的贡献。   目前,位于阿城区内的全市首个检察公益生态修复基地已呈现一片片新绿,公益诉讼的生态修复功能已初步显现,假以时日,这里定会森林茂密、生机盎然,金上京阿城古都更加郁郁葱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