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首设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点 十名调解员上岗

07.06.2016  14:38

  昨天,市妇联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试点启动仪式在道外区举行。全省首家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正式成立。启动仪式现场,为十名首批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员发放了聘书,即日起正式上岗。

  调委会受理调处离婚、赡养、抚养、继承等涉及婚姻家庭方面的纠纷(婚姻关系、身份关系、收养关系确认除外)。教育引导家庭成员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促进家庭和睦。为婚姻家庭纠纷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指导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办理法律援助等相关事项。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受理范围: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解决和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采用民间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一方当事人拒绝接受调解。

  启动仪式上,要求即日起各调解小组要对所在地区内的婚姻家庭关系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对已发生或易发生婚姻家庭纠纷的,建立相应的动态管理台账,作到矛盾原因登记在册,纠纷关系底数清晰。通过走访、心理疏导等超前预防措施,将纠纷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