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坊区增强“四种意识”打造“四型”检察机关

28.04.2017  22:23

为满足新司法形势下的群众诉求,香坊区检察院结合自身实际,切实增强“四种意识”,研究制定了司法办案、行政管理、工作作风规范等21项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一是增强奖罚分明意识。制定《香坊区检察院科室整体工作评价》、《香坊区检察院通报表扬和通报批评暂行办法》,把“”和“”作为激发队伍活力、挖掘队伍潜能的有效手段,激发检察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二是增强制度执行意识。将制度汇编,人手一册,通过集中和自学等方式,使制度与实际工作有机结合,让广大干部职工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同时进一步健全制度执行监管机制,成立了督查组,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真正做到用制度规范工作,用制度制衡行为。

三是增强规范办案意识。制定“案件评查”及“以岗代训”等制度,在明确评查标准、提升案件质量的同时,坚持训用结合、训以致用,以典型引路、良性互动等方式,拓宽“传、帮、带”平台,努力培养一批执法办案的行家能手。

四是增强党员服务意识。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推进,通过争创“先进党支部”、“党员示范岗”等活动形式,提升党员干部服务为民意识,打造党性坚定、业务过硬、风清气正的检察队伍。

(来源:香坊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