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首个驻法庭检察联络室在佳木斯郊区正式揭牌

18.07.2017  16:34
  7月14日,佳木斯市郊区检察院在区人民法院佳西法庭举行驻基层法庭检察联络室揭牌仪式。     佳木斯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树伟、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史万君、区检察院检察长陈强、区法院院长王斌为郊区人民检察院揭牌。     驻法庭检察联络室主要承担六个方面职能:1、对人民法庭已经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进行监督;2、受理当事人对基层法庭民事审判程序中可能存在的违法情形的申诉、控告;3、加强对基层法庭调解和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4、配合基层法庭做好相关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5、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开展法律宣传和法律咨询;6、经检察长授权履行其他法律监督职责。
  今后,郊区检察院将派工作人员定期到驻法庭检察联络室办公,通过登录人民法院法律文书网站、旁听相关案件庭审活动、查阅审判卷宗、开展集中法律宣传、依法调查核实等形式,及时发现检察监督线索,对基层法庭审理具体民事案件的诉讼活动进行全方位立体监督。     郊区检察院派驻郊区人民法院佳西人民法庭检察联络室的设立,揭开了我省驻法庭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序幕,实现了检力下沉,畅通群众申诉渠道,对于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基层法庭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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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17年6月,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初次审议了《黑龙江省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草案)》。现将《黑龙江省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意见寄送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26号,邮编:150001),或发送至sichulifa@163.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