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招扶贫需要精密的制度设计

16.09.2014  12:28

  在高考改革大幕开启的背景下,各地重点高校通过扩大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农村学生专项自主招生等政策向“寒门学子”倾斜,成效明显且获得各界好评。同时,一些地方出现政策执行“走样”的苗头,也值得警惕。海南一贫困县老师称,现在越来越多的县城领导不再送子女到省城读书,而是送往贫困县高中就读,与农村孩子争夺政策照顾机会。(9月15日《京华时报》)

  教育学者杨东平2011年的一项研究显示,农村学生主要集中在普通地方院校与专科院校,而在重点高校,中产家庭、官员、公务员子女是城乡无业、失业人员子女的17倍,由此引发“寒门难出贵子”的话题。不是寒门子弟不聪明、不努力,而是由于地区、城乡基础教育资源不均衡,使得这些穷孩子输在了起跑线上。为此,国家自2012年起启动重点高校面向农村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求弥补寒门子弟在高考竞争中的“先天不足”。

  这项旨在公平的高招扶贫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用新闻中的话说,部分重点高校在农村贫困地区的定向招生名额被基层“官二代”侵占了。这很容易让人想起官员亲属吃低保、开着宝马住经适房等令人愤怒的现象。但在对基层官员及“官二代”作出道德评判之前,有必要检视一下高招扶贫政策的具体操作方式。据教育界人士介绍,现有的农村学生招生倾斜政策,是高校将招生名额分配给各省,相应贫困县报考学生汇总后根据考分高低进行录取,不少重点高校在定向招生中并未限定农村户籍要求。换言之,只要是贫困县考生,都在政策照顾范围之内。

  在这样的制度设计之下,说“官二代”挤占了原本属于农村贫困孩子的政策照顾机会,就要打上一个问号。如果本来就是贫困县的官员,他们是送孩子到省城读高中,还是让孩子在本县读高中,是他们个人的自由。现在,制度惠及的是所有贫困县考生,他们的孩子当然也属于此列,只要是与同县考生在高考中公平竞争考上重点大学的定向生,就不存在“鸠占雀巢”的问题。如果说这些“官二代”占了政策的便宜,也是合法地占便宜。

  “官二代”也可以参与角逐重点高校的扶贫定向招生名额,显然违背了高招扶贫政策的初衷。但这不是一个道德问题,而是一个制度问题。俗话说穷庙也有富方丈,哪怕再贫困的贫困县,也有不贫困的学生,岂止是“官二代”,还有“富二代”,这些孩子同样可以依托家庭背景享受到相对较好的教育资源。因此,将高招扶贫政策的受惠对象圈定在“贫困县考生”,本身就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高招扶贫政策要真正惠及“寒门学子”,必须对具体操作方式作精密的制度设计,比如将定向招生对象限定在贫困县的农村户籍学生。但这还不够——诚如某教师所言,“一些官员利用影响力将子女改回农村户口并非难事”。再者,在户籍改革大潮中,不少地方统一了城乡户口,不再有农村户口与城镇户口之分,以是否为农村户口来认定政策照顾对象未必行得通。所以,更加精准的“定向”应是考察学生的家庭人均收入状况。此外,高校应公示定向生的录取信息,以便接受社会监督。

  为促进高考及高招公平,我国现阶段针对基础教育资源相对薄弱的地区设计了一些照顾性政策,这是很有必要的。然而但凡有“优惠”的地方,就会有人闻风而来,要么合法地钻制度漏洞,要么弄虚作假图谋非法利益。因此,从长远看,还是要立足于均衡教育资源,让所有考生有一条公平的起跑线。在这个目标达成之前,所有照顾性政策都应有精密的制度设计,减少被权贵阶层钻空子的可能。

  
文/傩送

编辑:刘晓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