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检察院:高标准高质量把党史学习教育落到实处

23.03.2021  09:40


  “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是今年各级党政机关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全省检察机关要按照省委和最高检党组部署要求,高标准高质量抓好落实。”3月21日,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继明主持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就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结合、深化学习效果提出要求。

  会议讨论研究了《黑龙江省检察院领导班子党史学习教育集中学习研讨工作方案》和《黑龙江省检察院机关各支部党史学习教育计划安排》,高继明检察长对推进落实学习活动提出三点要求。

第一,领导机构要切实负起责任,形成组织合力

      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运转中枢,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不折不扣落实好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部署。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厘清职责任务、加强统筹协调,精准督促指导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党史学习教育高质高效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各自分工,结合职能,认真开展工作,共同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要畅通上下联络渠道,及时掌握全省检察机关党史学习教育动态,根据形势任务合理调整学习内容和进度;要推动党史学习教育与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有机结合,与落实全年检察重点工作任务结合,统筹协调各项工作落实。

  第二,各级院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党史,为干警做好表率。

      各级院要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落实“一岗双责”,各级院班子成员既要做学习教育的组织者,又要做学习教育的示范者,层层传导压实党史学习教育主体责任。要协调处理好工学矛盾,将党史学习教育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等结合起来,以学促行,以学促改,切实做到走心、走深、走实,用工作成果检验学习成果。

  第三,加强宣传引导,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精神动力。

      要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旗帜鲜明坚决抵制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潮影响,切实用马克思主义占领意识形态阵地。要发挥典型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注意培养、选树正面典型,及时将各级院特别是基层一线的亮点挖掘出来,总结并宣传出去。要统筹运用检察新媒体和社会各类媒体资源,全方位展示全省检察机关党史学习教育的成果,特别是把“检察为民办实事”的生动实践推介出去,以优良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推动新时代龙江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