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高院坚持“四个结合”践行“三严三实”

17.08.2015  12:18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开展以来,黑龙江高院党组高度重视,严密组织,有序推进,以先进典型为引领,积极落实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司法改革,努力构建现代化审判体系,积极主动在司法实践中搞好“四个结合”,努力践行“三严三实”,取得了明显效果。

    黑龙江高院 结合思想实际践行“三严三实 ,组织开展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以邹碧华等先进典型为引领,引导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宗旨理念,在为官做人、修身律己上的差距、在群众口碑上的迥异的对比中受警醒。 结合作风建设践行“三严三实 ,以实行立案登记制度为契机,加强了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开设了“12368”电话服务,探索建立了有社会第三方参与的矛盾纠纷化解平台,认真回复“院长信箱、“大法官留言”等民意沟通表达渠道,截止7月底,“院长信箱”、“大法官留言”接转办理各种诉求300多人次,“12368”电话服务近万人次,努力为人民群众诉讼提供更为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结合司法办案践行“三严三实 ,深入抓好对法院队伍的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查处,特别是紧盯“四风”问题的隐形和变种,随时监控查纠,有效防止各种违法违纪办案行为的发生,制定出台了《黑龙江法院关于院、庭领导办案工作规定》、《法院办案人员权利清单》等规定,切实把审判权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结合推进司改践行“三严三实 ,以“”和“”的精神落实试点改革方案,明确在司法责任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4项重点改革,确保司法体制改革任务顺利完成,努力在构建现代化审判体系上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