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东县法院从严管理狠抓机关作风建设

05.02.2015  13:03

        鸡东县法院切实改进法院机关工作作风,加强干警队伍管理,提高工作效能,成效显著。

        完善制度。从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入手,修订完善了《鸡东县人民法院考勤管理制度》、《鸡东县人民法院请销假制度》、《鸡东县人民法院机关效能管理制度》等七项规章制度。为全面整顿机关纪律、工作作风奠定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例如考勤制度严格规范干警的日常考勤和出差、下乡、请假的管理,从考勤对象、考勤方法、管理办法等方面对全院干警及职工实行高标准、严要求的管理。

        狠抓落实。在制度实施过程中,严格落实分管领导和庭室领导“一岗双责”责任。考勤工作结合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出勤频繁及自主性强的特点,要求干警外出办案由本庭室领导填写出勤单,经分管院领导审批后报纪检组备案。机关干警每天3次照头像考勤,纪检监察部门定时、不定时对干警在岗情况进行抽查。纪检监察部门负责通过视频监控抽查的方式不定期对干警庭审状态、接待当事人是否及时规范、着装情况及在岗情况进行抽查。通过GPS跟踪系统对警车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兑现奖惩。将干警考勤与庭室绩效考核挂钩,纪检监察部门每周对干警考勤情况、请病(事)假情况、着装情况及工作作风情况进行通报,将此作为评先评优、晋级、推荐后备干部的依据之一。凡年内有旷工记录的、工作人员请病事假每年累计超过30天的(因受公伤的除外)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迟到、早退、脱岗者,个人年累计迟到早退5次,年终不得评为先进和优秀干部;旷工年累计达30日的根据《法官法》、《公务员法》辞退。2014年纪检监察部门通过巡查和数字监控相结合的方式处理和通报违反纪律规定的干警 139人次,对3次以上违反机关纪律的干警约谈46人次。另外,根据制度规定,一年来累计请病事假超过30日的7名人员,年终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取消了13个月奖励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