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东县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亮点多

17.06.2016  13:25

  年初以来,鸡东县涉劳动争议的案件数量大幅增加,为积极稳妥化解矛盾纠纷,一方面帮助劳动者实现合法权益,一方面帮助用人单位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克服困难,推动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平阳法庭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多措并举,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建立“诉调对接调解中心”,减轻当事人诉累。立案前,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将案件移送至县法院与县工会成立的“劳动争议诉调对接中心”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由调解中心制作调解协议书,然后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不收取诉讼费用,减轻当事人诉累,提高办案效率。

  开通“绿色通道”,提升办案质效。在立案过程中,对涉劳动争议的各类案件,实行接待、立案、登记一站式服务,使案件从立案到流转承办法官平均时限缩短,提速20%。在审理过程中,除法律规定必须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外,尽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简化庭前准备、送达等环节,做到立案、审理、执行“三优先”,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实行“三讲一沟通”,巧妙化解劳动争议案件。讲法律条文,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能够明白,自己对所争议的行为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讲求情理,阐明事实,让双方当事人能够全面、客观的面对所争议问题,改变赌气思想,心平气和进行沟通,以情入手,以理服人,以达到和解的目的。讲明调解,能和平、有效、快速的化解双方的矛盾,解决实际问题,节省双方的时间、费用等诉讼成本,达到更好的实际效果,调撤率达到85%以上。同时,加强与劳动监察部门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等相关组织的沟通与协调,以便于劳动争议案件公正、合理、有效的得到解决。

  注重加强法律法规的基层宣传,不断提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知法守法意识。通过开展法律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先后到辖区用人单位开展“上门送法”活动,帮助用人单位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高用人单位知法、懂法和守法的能力。同时积极向劳动者宣传有关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增强劳动者法律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及时发出司法建议,有效解决用人单位存在的问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用人单位存在着用工不规范、处理劳动争议方式不合法、达成赔偿协议后又不履行等情况,及时向用人单位发放司法建议,以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及其他不正确的处理方法,截止目前为止已向用人单位发放司法建议6篇,均得到了用人单位的肯定,并及时进行回复和改正,减少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纠纷,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