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东县法院:多番寻矿主 锦旗表谢意

14.12.2016  03:35


   “真的很感谢法院,这面锦旗也不能完全表达我的谢意,真的谢谢!”田某坐在轮椅上激动的说。

    田某从2007年开始,在鸡东县某煤矿从事井下采掘工作,后因工受伤,坚定为二级伤残。经仲裁机构裁决,其所工作煤矿自2009年起为申请人办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费。裁决生效后,矿方自动给付几年后,不再支付,田某到鸡东法院申请执行。

    鸡东法院执行局在了解情况后,得知该矿矿主并不在国内,无法履行。通过多方打探联系,最终与该矿矿主取得了联系,向其说明田某的近况以及他应当履行的给付义务。矿主得知后,积极配合法院工作,立即从国外赶回,与申请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一次性给付田某各项费用共计六万余元。田某拿到欠款后,非常感谢法院为其找到矿主,拿回赔偿,向鸡东法院执行局赠送锦旗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