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东县法院:锦旗 当事人的最好赞誉

03.08.2019  06:51


    7月31日上午,农民代表郝某将一面写有“清正廉洁、公正为民”的锦旗送到鸡东法院,对法官在审判过程中公正高效、司法为民、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表示感谢。

    2019年春天,鸡东县法院受理了10余件农民因被拖欠卖粮款起诉农民合作社及其法定代表人的案件。由于涉案人数较多、涉案金额较多、社会影响较大,承办法官采取了优先审理、优先裁判的措施。该案被告农民合作社的实际经营者已经去世,其生前交易习惯为不出具欠据、卖粮者和收粮者分别记账、事后对账付款的方式,故二被告对欠款给付的主体和欠款金额均提出异议。在调解不成后,承办法官立即组织召开庭前会议,主管院长和庭长亦在该案认定事实和法律适用等难点问题上多次对承办法官进行指导,及时判决认定了给付卖粮款的义务主体和具体金额。判决现已生效,依法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