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东法院:诉前调解赢民心 握手言和互相谅解

06.02.2015  14:18

        俗语说“远亲不如近邻,近邻不如对门”,邻里之间的关系处理好是和谐社会的基础。但是,邻里关系常常因为生活琐事而产生矛盾,却又不懂互谅互让,导致邻里关系恶化。近日,鸡东法院审理了一起因住房用地引起的邻里纠纷,通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认真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原、被告双方互相谅解,原告向法院撤回起诉,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2月3日下午,在鸡东法院诉讼服务大厅,主管立案庭的付云升副院长正在与起诉人汪某促膝交流,付院长以谈心的方式为汪某作调解工作。家住鸡东镇的汪某与郭某系邻居关系,两家因住房用地发生争执,郭某一怒之下将汪某告上法庭。鸡东法院受理此案后,主管立案庭的付院长考虑到该案系邻里之间的矛盾,且双方当事人又是多年邻居,如处理不好,双方以后可能心存芥蒂,难以和睦相处。此案如果判决有可能激化双方矛盾,只有立足调解才能真正化解矛盾,延续邻里的和睦相处。于是付院长亲自出面进行调解,通过对双方当事人明以理,动以情,同时又找到双方当事人的亲属对双方进行劝说,经过耐心的疏导和双方当事人亲属的劝说下,当事人双方终于慢慢化开心结,达成调解解协议,邻里之间冰释前嫌,一起邻里之间土地纠纷最终实现了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