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鸡冠区:倡导文明用语 规范接访行为

16.11.2015  11:22

  鸡冠区检察院把“文明和谐接访、礼貌热情服务”作为规范控申接待工作的首要内容,将文明用语、文明行为融入到日常工作中,体现在接访行动上,切实树立检察机关“窗口”的良好职业形象。

  规范接访语言,做到熟知熟用。将推行检察机关文明用语、文明接访作为规范文明执法的首要内容,强化对高检院《检察机关文明用语规则》和《检察机关文明用语基本规范》学习和应用,牢记公务电话接听、群众上访接待等基本用语,使“您好”、“请坐”、“有事您说”、“感谢您对检察工作的信任与支持”等语言成为工作中常态化语言。同时,对干警着装进行规范,坚持开门办公,着装挂牌接访。

  规范接访态度,做到平等热情。平等对待每位来访群众,坚持做到“五个一样”,即对待干部群众一样,对待生人熟人一样,对待初访重访一样,对待来信来访一样,对待份内份外一样。在接访中坚持“四声”待人,即:对来访群众来访时有热情的问候声;对来访群众的提问有亲切的回答声;对来访群众的焦急有耐心的劝解声;对来访群众离开时有礼貌的送别声,使来访群众真切体会到检察机关的温暖和帮助,引导来访群众通过正当渠道理性反映和依法解决问题,构建文明检察环境。

  规范接访行为,做到尽职尽责。视来访群众为自己的亲人,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对年老体弱且生活困难的来访者,主动领到本院食堂就餐提供返程车费;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信访,主动联系或陪同其到有管辖权的单位和部门,不让其走冤枉路;对口头答复不满意或有疑虑的来访者,出具书面答复,并附上相关法条和政策规定,使其明晰事理,避免重复上访,真正把群众工作做实、做深、做透、做好。今年以来,该院所有信访材料均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从源头上预防执法“失范”现象,使理性、平和、文明执法以公众“看得见”的方式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