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鸡冠区法院:咨询机制规范审判权合理运行

21.02.2017  19:06

    在员额制改革背景下,员额制法官独立裁判虽然更加突出了法官的主体地位,但同时也将面临事实判断与法律适用个体化、差异化的困境,为避免案件的裁判质量受到"同案异判"的影响,鸡西市鸡冠区法院设立和推行民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其作用定位于为不同意见者提供平等沟通的对话平台,着重解决司法实践中的疑难杂症和统一裁判尺度,促进审判权的规范运行。

    2月15日,鸡冠区人民法院民事专业法官会议召开第二次会议,会议就几起疑难复杂案件进行讨论研究,会上,大家各抒己见,援引法律,对每一起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纳、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意见,解决了许多法律适用问题,效果显著。

    鸡冠区人民法院民事专业法官会议由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孙雪梅、各民事审判团队法官及跨部门办理民事案件的员额法官组成,主要负责讨论研究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新类型的案件。会议由孙雪梅专委主持召开,主审法官介绍案件情况,提出讨论的问题,合议庭成员补充说明,参会人员必须发表意见,意见仅供主审法官、合议庭参考,合议庭结合会议的意见,独立决定是否采纳,专业法官会议成员对意见不承担责任。

    鸡冠区人民法院民事专业法官会议的设立,充分发挥了资深法官的作用,真正实现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目标,契合司法改革内容,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对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起着重要的作用,为主审法官及合议庭独立办案提供有效的智力支持,充分发挥咨询作用,促进民事案件裁判尺度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