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鸡冠区法院:法官真情服务 当事人从“怨”到“谢”

11.10.2016  03:33

  十一假期过后刚一上班,当事人王某就将一面锦旗送至鸡西市鸡冠区法院红星人民法庭,感谢法官谭满昌、书记员杨钧铄“秉公执法清正廉明、为民服务不辞辛苦”。

  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系母子关系,原告丈夫李某某于2016年7月2日因病去世,王某与李某某的共同财产有位于鸡西市鸡冠区某小区楼房一户。为继承上述房屋,原告王某起诉至法院。

  因被继承人李某某已经去世,原告本身年龄很大,并不了解法律相关规定,又无法证明与被继承人的关系,给案件的审理增加了很大的难度。承办人了解案件的实际情况后,多次把原、被告叫到法庭了解情况,告知原告需要准备的材料。对法官的善意指导,原告起初并不理解,认为法官是在故意为难自己,心中充满怨意,原、被告情绪都十分激动。主审人始终保持热情服务的态度,向当事人作耐心解答并到相关单位进行调查核实。最终,双方当事人对法院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予以了认可,双方当事人对继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庭后,原告王某向法官表达了诚挚的谢意并对自己当时的不理解表达了歉意,主审人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诺言,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