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中院首任陪审员参加“3+4”大合议庭庭审

06.04.2016  18:07

  4月5日上午,鸡西中院民三庭公开审理了一起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件,此次庭审引入该院由市人大新任命的陪审员参审,由三名法官、四名人陪审员组成的七人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审理,系鸡西中院对“3+4”大合议庭陪审制模式的首次适用。

  开庭前三日,主审法官组织人民陪审员进行了庭前阅卷,除了针对证据全面介绍案情外,主审法官还将各方当事人的诉辩主张,案件所涉待证的主要事实、争议事实焦点列成提纲,制作了事实清单,以便人民陪审员全面了解案情,掌握案件重点,确保人民陪审员参审的质量和效率。

  庭审中,四名人民陪审员就具体关键事实配合法官对原、被告双方进行发问;庭后合议中,四名人民陪审员根据自己的知识及日常经验,分别对案件事实部分独立发表了意见。

  鸡西中院是全省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法院之一,大合议庭陪审模式亦是我院此次制度改革的重点之一,该院将严格按照《黑龙江省人民陪审员参审工作规范》的要求,提高人民陪审率,对符合条件的案件适用大合议庭陪审制,提高司法的人民性、群众的参与度,进而提高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