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法官在行动

14.07.2016  01:38

  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是最具价值的无形资产和城市品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更是一项顺民意、得民心的利民工程。我们的家乡——鸡西,在全体市民的期待中,正在向全国文明城市迈进。鸡西法院和全体法官们,已经用实际行动,全力投身到文明城市的创建中。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创城工作组织机构,成立创城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创城工作办公室,将创城工作纳入法院重要工作,并召开专门工作会议,将创城工作与司法审判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确定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抓具体、全体干警齐在线,领导、工作、举措、责任、成效“五到位”的建设机制。

  深化思想认识。要求全体干警切实增强法院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的主动性、使命感和责任感,严格依法处理各类案件,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注重司法效果。通过召开干警大会,传达创城会议精神,制作宣传标语,在法院门户网站、法院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开设创建专栏等方式,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识和会议精神宣传,提高文明创建意识,营造创城的浓厚氛围。

  发挥司法优势。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利用法院审判资源优势,结合送法下乡、巡回办案、普法宣传等活动,向群众宣传文明城市创建知识,为创建工作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为辖区人民群众提供安居乐业的生产生活环境。发挥集体智慧,调动干警参与意识,在干警中征求关于创城指标的想法、建议,让广大干警自觉参与到创城活动中来。

  抓实自身建设。发出文明履职活动倡议,集中整治法院区域内司法诉讼活动环境,治理乱堆乱放、侵占绿化带、办公区域卫生脏乱等现象,加强公车、私车管理,做到文明出行,不违规上路,不乱闯红灯,不得乱停乱放,做遵守交通规则的模范;做到文明居家文明生活,争做和谐家庭、和睦邻里、敬老爱幼的典范,时刻维护法院干警的良好形象。

  带动文明养成。将文明建设与作风建设相结合,严格规范干警自身行为,在狠抓“四风”问题的同时,以最高院《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为蓝本,要求干警做到语言文明、态度文明、处事文明、司法文明,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鼓励干警通过自身的文明举止来传播文明气息,争做文明司法的践行者,带动诉求群众的文明养成。

  致力弘扬诚信。为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严惩被执行人的失信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实现,弘扬诚信社会发展。结合失信被执行人的工作重点,在市中心主干路鸡西火车站附近投资建设了LED显示大屏,专门利用该大屏幕全天候滚动式向社会公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拳治理失信行为,促使失信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助推文明诚信的社会环境发展。

  培养创城机制。将文明建设与制度完善相结合,以司法为民、司法公开理念为向导,认真研究、挖掘办案流程、机制中存在的不科学、不合理环节,通过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等举措,力图让各项规章制度文明化。开展文明行为督查机制,由纪检监察部门不定时对干警行为文明进行督查,以优质健全的文明机制,传承文明守纪的司法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