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

01.11.2016  00:08
      鸡西市安委办认真贯彻国家、省市领导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重要决策部署为主线,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有力促进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确保了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对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做到第一时间学习、第一时间贯彻、第一时间落实。并专门编制了学习手册,并印发至各级政府和部门。同时,今年以来,就落实总书记系列批示指示精神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选派人员深入各县(市)区对各级政府、部门领导干部和分管同志进行专题培训,累计培训人员1580余人。

      二是全面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市委、市政府始终将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日程,坚持主要领导靠前指挥、亲力亲为,定期带队检查、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坚持每月听取安全工作专题汇报,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召开4次全市安全工作会议。各级政府安委会主任均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各战线领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作为本战线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部担任安委会副主任;各级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全部为常务或常委副职。同时,长期坚持市委常委分工联系各县(市)区安全生产工作。

      三是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落实《鸡西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鸡办发〔2014〕24号),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出台了包括“一票否决”制度在内的八项工作制度,对全市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提供基本遵循。

      四是推进部门责任落实。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修订完善了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各有关部门在认真制定本部门权力和责任“两张清单”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全面梳理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内容,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严格落实“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安监、煤管、消防、交警、城建等重点部门明确了市、县(市)区两级监管范围和对象,划清了安全监管工作责任。按照全覆盖的要求,对全市从行业的“线”到区域的“面”进行梳理,指导有关县(市)对与农垦总局交界地段的安全监管进行了明确划分。制定下发了《鸡西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实施办法》,实现了综合监管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

      五是切实落靠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重要文件精神,扎实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坚决做到“五落实、五到位”,努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认真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建设项目严格组织审查,监督其它领域建设项目,认真做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综合分析。加强职业危害“三同时”监管,先后对15个新建项目进行了职业卫生三同时评审。

      六是加强安全生产考核。为推动责任落实,我市层层签订责任状,细化考核办法,认真组织督办考核,每年对各级政府和部门实施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对发生重特大事故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实施“一票否决”,取消一切评优资格。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内容,并加大考核比重,严格组织实施。在制定的《鸡西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鸡办发〔2014〕24号)中,明确规定了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制度,在考核考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以及评选表彰先进时,将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作为评价、推荐的重要依据。(通讯员 刘伦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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