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鸡冠区法院三项措施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30.11.2016  02:04

  鸡西市鸡冠区法院少年法庭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政策,全力搞好延伸帮教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结合特点因人施教。针对少年罪犯年龄小,犯罪原因单纯,性格可塑性强,易于接受改造的特点,少年法庭对其在庭审中的表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喻之以法”,对其实施有效的教育,并能充分感受到社会对其进行教育、挽救的良苦用心,又能充分认识到其行为的严重后果,正视并改正自己的错误,真正认罪服法,树立重返社会的信心。

  注重感化教育。法官对待未成年犯罪人像父母对待子女一样,使他们真正感受到审判人员的慈母心肠,看到社会对他们仍然寄予信任和希望,感化他们发誓改邪归正,重新做人。

  延伸审判职能。对少年罪犯,不是一判了之,而是负责到底。始终坚持“非监禁刑未成年犯跟踪制度”,跟踪少年犯在缓刑、管制期间的学习、就业及现实表现,并结合实际为少年犯解决一些困难和实际问题。这些措施对教育、帮助、挽救失足青少年起到了重要作用。被判处缓刑、管制的未成年犯罪人在法官的精心呵护、悉心帮教、热心关爱下,他们能自觉接受改造、重新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