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鸡冠区法院强化案件周督办制度

28.07.2017  02:32

    鸡西市鸡冠区法院为促进审判质效的提升,更好的服务于审判、执行工作,司法技术室强化审限意识,积极开拓新思路、新途径,特制定了《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司法鉴定程序监督办法》,强化案件周督办制度。

    制度规定,对外委托案件周督办制度确定每周三为鉴定未回案件督办日,既包括对委托人提供鉴定材料不全案件的督办,也包括对已进入鉴定程序结论未回案件的督办。

    制度要求,对未提交全部材料的案件,及时与委托人沟通交流,针对问题进行退改,确保案件以最快速度移送至鉴定机构;对鉴定结论未回的案件,及时与鉴定机构进行沟通交流,询问案件进展程度、鉴定时间过长等原因,督促其以最快时间出具鉴定结论;对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进行快速审查并作出《对外委托工作报告》,发现问题立即退回鉴定机构进行修改,确保对外委托案件的准确性。

    鸡冠区法院将对对外委托案件加大管理力度,采取沟通协调、快速反应的方式,保障司法鉴定案件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尽早解决当事人的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