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法律援助就在身边

18.02.2016  15:39

 

  日前,由鸡西市检察院牵头,与市司法局联合制定实施了《关于加强“两大刑案件”审查起诉阶段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鸡西市委政法委书记朱海涛对该“意见”的实施专门做出批示:“此项工作非常重要,有利于保障人权,维护稳定,有利于彰显和弘扬司法公信力和维护公平正义,望检察院与司法局密切配合,做好此项工作。

 

  “为了更好的保障人权,在办理‘两大刑’案件时,我们对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未成年人,以及家庭困难请不起律师的“两大刑”犯罪嫌疑人,及时告知其权利,并积极联系为其聘请法律援助律师,切实维护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鸡西市检察院公诉二处处长曲忠罡介绍说。

 

  该院《意见》实施后,多起“两大刑”案件均启动了法律援助工作绿色通道,有效维护了犯罪嫌疑人的人权。故意杀人犯罪嫌疑人吴某某案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承担聘请律师的费用,办案人员及时告知其有权申请法律援助,在征得嫌疑人的同意后,办案人员及时与鸡西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联系,为其聘请了刑事辩护业务能力较强的律师,庭审中律师从法定、酌定情节上提出了对犯罪嫌疑人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最终吴某某被判处死缓,有效的保障了其合法的诉讼权利。

 

  为全面保障法律援助律师阅卷会见权,该院案件管理部门接到法律援助案件律师提出阅卷要求的,经审查、登记后,优先安排阅卷场所,积极主动为其提供复制纸质案卷或电子卷宗材料。收到法律援助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或约见案件承办人的申请,及时联系案件承办人,办理会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