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法院:防疫与办案,只需“云间”来联通

27.03.2020  21:22


    疫情,为忙碌的工作生活按下了“暂停键”,但鸡西法院的法官们却迎来了责任担当的“快进时”。他们一边身着志愿马甲、佩戴红袖标,担当全市人民的守卫者,一边身披法袍、手持法槌,履行司法职责的裁判者。“”立案、“”庭审、“执行、“”支付……他们忙碌着、他们充实着、他们期盼着、他们温暖着……

    “”指导,立案不到场

    自2月1日,全市法院暂时关闭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中心后,中院立案庭立即启动网上立案服务。“不能让有诉讼需求的老百姓因疫情受阻”,带着这样的初心与决心,全市两级法院迅速制作网上立案操作流程,音视频结合,手把手引导,24小时在岗,微博、微信、网站、抖音等全媒体平台推广,老百姓再也不用担心立案“”。

    “法官你好!现在能立案吗?”3月18日9时许,梨树区法院立案大厅电话响起,王宪红法官立即接听。父亲张某国因房屋继承欲将现在外地工作的儿子张某起诉到法院。

    “现在可以立案,因疫情防控需要,需要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进行立案,是否方便加您微信,指导您进行立案……

    随后,王宪红通过微信,指导张某国注册并登陆中国移动微法院、申请立案、提交诉状、上传证据等。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王宪红当即审核通过予以立案,张某国通过微信转账方式缴纳了诉讼费。

    这是一起家庭矛盾纠纷,儿子因疫情影响在外地无法到庭应诉,而父亲又着急确认房屋所有权办理房屋动迀手续。王宪红经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线上调解。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上,王宪红居中调解,原、被告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40分钟!从立案到结案,“”平台助力,法官敬业,当事人点赞。

    “”见面,庭审不离家

    “上诉人及委托诉讼代理人是否能通过网络视频听清庭审内容?被上诉人委托诉讼代理人是否能通过网络视频听清庭审内容?”经过再三沟通确认,“现在开庭!”民一庭庭长王伟敲响云庭系统远程庭审民事审判第一槌。

    “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经庭前调解、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合议庭决定通过云庭系统进行远程视频庭审。由信息技术部设备调试、庭审测试,确保庭审顺利进行。”王伟说道。

    “首先核对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身份情况……”庭审画面流畅、声音清晰,这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历时1小时,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流程,双方当事人确认笔录无误后,网上签名确认。

    “没想到疫情期间还能够开庭,通过网络开庭,新颖、方便、高效。”双方当事人庭审结束后说道。

    3月23日,城子河法院刑事审判庭内寻衅滋事、妨害公务等5起案件正在审理。和以往不同的是,被告人席上空无一人,法官通过视频连线鸡西市看守所远程视频提讯室,与被告人远程庭审。

    9时许,合议庭成员、公诉人在审判法庭,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看守所远程视频提讯室,庭审准时开始。期间,平台运行平稳、视听清楚流畅,庭审过程规范有序。截至下午14时,5起案件审理完毕,其中4起案件当庭宣判。

    “”在线,执行不停歇

    “青岛市城阳区法院你好!我是黑龙江省鸡西市滴道区法院执行法官王劲松……”3月24日,滴道区法院执行局通过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陈某某名下有一台红旗牌汽车,登记在青岛市城阳区。出行受限,案情紧急,作为执行局负责人的王劲松想到了委托执行。于是,他登陆人民法院执行指挥平台,委托青岛市城阳区法院法院代为执行。随后电话确认,说明情况,接受委托,没有任何延误。

    当日,青岛市阳城区法院查封了陈某某名下的车辆。等待他的将是强制执行程序。

    另一边,虎林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内,随着电脑跳转页面的刷新,“总对总”网络查控平台显示被执行人邵某伟的龙江银行账户内有存款1200余元。执行法官孙刚第一时间制作文书,对该账户进行冻结、划扣。

    这是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审判阶段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邵某伟于2017年10月18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时某文劳务费27200元。因邵某伟一直未履行,时某文申请强制执行。为了加快执行进度,孙刚通过电话将冻结、扣划信息告知双方当事人,并积极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经近一个小时的沟通,双方初步达成执行和解,由邵某伟找来有经济实力的朋友为其提供执行担保,约定疫情过后,立即前往法院提交和解协议。

    一个案件告一段落,孙刚又投入到另一个案件中……

    “”支付,春耕不误时

    “我们的地什么时候才能签合同?疫情原因不让出门,可能要耽误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怎么办?法官能否出面协调处理一下,我们要种地了,急啊!”密山法院执行局一起执行案件的农户沟通群收到这样的消息。

    原来,某公司及王某共有的2.2万亩水田因借款合同纠纷在执行程序中已被法院依法查封。因受疫情影响评估程序受阻,导致拍卖程序不能如期进行。正值春季备耕关键时期,因土地已被查封,今年的承包合同一直未签订,常年耕种该土地的50余农户急于备耕生产,他们通过电话和微信向法院求助。

    第二天,执行局副局长宋清江和法官助理边永东驱车100多公里,赶到被执行人某公司,与公司法人齐某协商。“我院已经下发执行裁定书,你公司及王某所有的2.2万亩土地承包费将作为执行款予以扣留,公司应尽快与农户签订承包合同,以免贻误春耕时节。”最终,齐某同意了法院执行方案,既促进执行案款到位,又保障农户生产生活。

    随即,宋清江通过微信群与农户进行沟通确认,安排农户通过转账形式先行缴纳土地承包费,并结合疫情形势,安排农户错时凭电子缴费凭证到公司补签合同。

    “太感谢了,法院及时解决了俺们农民生计的大事……”农户们纷纷在微信群表示感谢,宋清江与边永东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与此同时,为了保障春耕复产,鸡冠区法院执行局将当事人书面确认支款账号变为手机确认留痕的方式,向当事人电子支付案款。

    东太村村民田某和鸡冠区某供销社的产品侵权纠纷案件,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被执行人履行了全部给付义务。执行干警通过短信和申请人田某确认支款账号,并告知了发放金额和领款方式,使当事人顺利领取了案款。

    截至3月25日,鸡冠区法院通过“”支付,共发放执行款3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