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中院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六个月达100%

24.11.2017  19:42

    今年以来,双鸭山中院共开庭审理行政案件63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46件,出庭应诉率为73%。其中,五月份以后开庭的44件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始终保持100%。

    新《行政诉讼法》明确了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的法律规定。为了落实上述法律规定,根据黑龙江省法院印发《关于对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通报的通知》的要求,双鸭山中院向市委、市人大做专题汇报争取支持,并于4月15日与市政府联合制定印发了《双鸭山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暂行规定》,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纳入制度化管理轨道和市政府的目标管理考评之中。

    为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两级法院对开庭审理的行政案件,逐案向行政机关发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通知书,并在开庭前通过电话提示确认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庭审后就应诉情况积极主动与行政机关负责人沟通交流;对行政机关负责人未出庭应诉的案件,要求行政机关详细说明理由;市中院每月将省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情况通报报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主要领导推动出庭应诉工作;市政府秘书长等领导同志带头出庭应诉,对全市行政机关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同时全市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呈现出积极出庭应诉的良好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