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中院举行“法院开放日”活动

17.08.2017  21:07

    8月15日,鹤岗市中院举行“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伟涛及有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人大代表走进法院,进一步了解法院审判执行和日常工作,更好地监督指导法院依法履行职责。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克贵及市中院领导班子成员陪同。

    来访团参观了本院的室外宣传栏、诉讼服务中心、信访大厅,在数字化法庭观摩了庭审,并来到市中院执行指挥中心,观看了执行指挥中心功能演示和单兵执行现场视频,王克贵向来访团汇报了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开展情况。与会人员结合实际,围绕如何更好地促进法院工作进行深入沟通和广泛交流。代表们一致认为,通过这一活动,直观地感受到近年来市法院在加强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以及文化建设、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取得的全面进步。

    孙伟涛在讲话中指出,通过此次“开放日”活动,对法院的工作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法院信息化建设水平提升很快、队伍建设成果显著、审判质效大幅提升,特别是在《行政诉讼法》实施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使行政部门和行政相对人法律意识明显增强,行政审判社会认知度不断上升,促进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同时,孙伟涛还就如何加强和改进行政审判工作提出了要求,他指出,要继续加大对《行政诉讼法》的宣传力度,增强行政机关法律意识,提高行政首长出庭率;要坚持司法工作的独立性,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法官自身素质,全力推进法官责任制的落实,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通过“法院开放日”活动,可以进一步增强法院工作透明度,将工作置于人大的监督之下,使法院工作更加贴近社情民意,有利于在全社会营造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氛围。“开放日”活动让群众走进法院,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增进了与群众的交流,有助于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公众开放的路途已然启程,司法公开的脚步却依然在路上,任重而道远,但人民法院与社会公众的零距离“约会”将一直进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