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法院10名法官入选“鹤岗好人”榜

17.03.2017  04:07


    3月14日,鹤岗市“最美人物”、“鹤岗好人”评选活动发布会在市人民剧场举行。鹤岗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刘春波,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伟涛,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政,市政协副主席屈广臣,鹤岗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克贵出席发布会,并为入选的“最美人物”、“鹤岗好人”颁奖。王克贵为10名“鹤岗好法官”获得者颁奖。

   “鹤岗好法官”是“鹤岗好人”评选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评选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法院联合主办,活动历时六个月,通过申报、评选、审定等环节,最终评选出全市法院系统10名优秀法官。“公正、法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10名“鹤岗好法官”获得者作为全市法官群体的杰出代表,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是弘扬认真、实干、创新的鹤岗核心精神的典范,是传播正能量的楷模。他们影响和带动了广大法院干警提升思想道德境界,推动了全市法院形成昂扬向上的力量和奋发有为的新风。

    “鹤岗好法官”获奖者代表——市中级法院刑一庭副庭长李蔚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作为一名在审判一线工作十几年的法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牢固树立证据意识,在审理案件时切实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用心、认真地对待每一起案件,妥善做好诉讼纠纷的化解工作,真正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考虑问题,尽自己所能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正确运用审判权,真正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