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促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转型的税收政策分析

19.11.2014  14:08

  鹤岗市作为典型的资源型城市,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随着鹤岗市煤炭资源的从多到少、从有到无必然会引起经济、民生等一系列的连锁反应,这些反应主要表现在经济结构失衡、失业和贫困人口较多、接续替代产业发展乏力、环境破坏严重等问题。所以鹤岗市进行经济转型产业升级是鹤岗市后期发展的必由之路。由于国税收入(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是工业经济发展状态和质量的重要结果性指标之一,因此国税部门应从自身职能角度科学分析,积极建议。

  本文试从分析鹤岗市经济与税收现状,通过税收政策促进鹤岗经济发展及加强自身建设促进经济转型等角度,在税收政策方面影响鹤岗市的经济转型进行探讨。

  鹤岗市经济与税收现状分析

  鹤岗市是伴随着煤炭开采而兴起的城市,经过几十年的发展逐步成为我省的典型工业城市,该市的大部分人都从事与煤炭相关的工作。现在,鹤岗市面临着由因煤而兴走向因煤而衰的转变,业已成为煤炭资源枯竭城市的典型代表,全市经济逐步受到资源日渐遗乏,税收收入已增长乏力,甚至短收增收的趋势。

  首先,产业发展不平衡。鹤岗市经济发展以煤炭开采及相关联产业为主,工业结构发展不平衡,是典型的以重工业为主的重型结构。轻重工业的比例严重失衡对鹤岗市经济的协调发展和缓解就业压力极为不利,同时制约了带动性强、关联度高、对长远发展有重要影响的产业和包括新技术在内的新型产业发展,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化农业所占的比例明显不足,物流、旅游业规模较小,旅游资源开发力度不够,不足以吸引国内外游客。长期的产业比例失调,其后果必将是工业发展过度依赖能源和资源消耗,使城市经济抗御风险的能力不强。同时也造成其他产业发展薄弱,职工技能单一、观念封闭、再就业难度加大等问题,增加了产业转型的难度和负担。

  其次,企业规模较小。鹤岗市税收收入大部分来自于少数重点企业,且产品附加值低容易污染环境。就鹤岗市目前的国税税收情况来看,煤炭开采以及相关行业占该市税收收入的大部分,缺少工业附加值高且形成规模的行业,而占绝大多数比例的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的稳定性较差,直接制约了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

  再次,人才技术匮乏。鹤岗市经济增长方式为粗放型发展,接续替代煤炭产业发展缓慢。鹤岗作为东北内陆城市,在区位优势上无法和东南沿海城市相媲美,几十年来各类人才“孔雀东南飞”现象一直没有间断,人才匮乏和企业创新能力薄弱成为鹤岗市工业企业进行产业升级和优化的最大问题。鹤岗市现有工业企业资源消耗型、原材料加工型企业居多,大部分企业科技开发能力弱,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缺乏有效途径,全市主要支柱产业,无论是发展速度,还是规模、水平都存在较大不足,经济增长方式主要还是靠资金、资源的投入取得的,科技含量特别是高科技含量还较低,经济效益的好坏被外部市场环境所左右。

  通过税收政策促进鹤岗经济发展

  鹤岗市的经济转型要做到的是将城市的主导产业由现在的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开采和加工的产业转向其他产业,使城市发展摆脱对煤炭资源的依赖,从而规避城市的衰落,实现城市的可持续性发展。

  从鹤岗市的现行税收环境来看,税收政策在支持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转型方面仍有很大的完善空间,建议国家在现行税制的前提下,利用税收政策的影响力针对资源枯竭型城市就以下几个方面设立单独的税收扶持政策:

  ——关于增值税税收政策的设计。将无形资产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允许企业将研究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支出以及外购专利权、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支出所包含的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减轻资源型城市的企业税负水平,促进企业加速设备更新;对吸收下岗职工和农民工的企业,可比照福利企业的优惠政策给予鼓励和支持,促进社会稳定;对综合利用“三废”产生的产品适用低税率或给予免税优惠,促进环境保护;适时全面推行营业税改增值税,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

  ——关于资源税的设计。适当调整资源税税额标准。对资源开采衰竭期的矿山企业可适当降低资源税额标准,以促进资源型城市的经济转型;扩大征收范围,可暂时先开征水资源税和森林资源税,以解决我国日益突出的缺水问题,避免和防止生态破坏行为;科学制定各类矿产资源的品位标准体系,确定合理的税收标准,并以此作为矿产资源税收征收的依据。

  ——关于其他税收政策的设计。将严重污染环境、大量消耗资源的商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选择防治任务重、技术标准成熟的税目开征环境保护税,并逐步扩大征收范围;开征社会保障税并统筹管理,对城市低收入群体和阶层提供生活和医疗保障,减轻资源型城市的财政负担;实行土地使用税差额标准,对高新技术产业和技术进步产业、基础产业、开发安居房、经济适用房等类企业,降低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对高耗能、高污染等国家限制类企业课征较高的土地使用税税额。

  ——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的设计。在企业所得税中加入生态税收条款,对于从事废弃物的回收、综合利用的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给予免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减按90%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的优惠,鼓励资源型城市提高废物综合利用率和危险物无害化处理率;对于地处西部的资源枯竭型城市,国家鼓励类企业可参照高新技术认定条件将主营业务收入比例的调整为60%或更低的比例,对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只列大的范围,不列项目。

  ——关于税收分成政策的设计。授权省级政府根据国家产业发展规划,自行确定本地区鼓励类为支持资源枯竭城市发展和经济转型需要,建议调整税收分成体制,将增值税分成比例由中央75%、地方25%调整为中央60%、地方40%,企业所得税由中央60%、地方40%调整为中央40%、地方60%。与此同时,对落实各项税收优惠造成的财政减收部分,国家财政应适当给予专项资金转移支付补助并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确保资源枯竭型城市在实施经济转型过程中能放开手脚。

  加强税务部门自身建设促进经济转型

  为了促进鹤岗市经济和税源的发展,国税部门有责任针对税源情况中存在的问题,认清税源建设面临的机遇,通过利用税收专业的优势指导税源健康发展,优化纳税服务环境营造和谐的征纳关系,增强依法控管经济的能力,合理投放征管资源,在控住税源大户的基础上,每年选取一到两个潜在增量税源最多的领域进行专项治理,如长期零申报低申报的企业、长期亏损的企业、税负偏低的商贸企业等,进行清理推动鹤岗市国税税源结构的优化和总量的进一步壮大,为鹤岗市的经济转型提供动力。(马忠喜    张帅)

  (作者单位:鹤岗市兴安区国税局)

编辑:王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