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兴山区法院:选拔“双星双优” 激发队伍活力

18.02.2016  19:53

        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法院开展选拔2016年度“双星双优”活动,旨在促进拔尖人才能够脱颖而出,充分调动一线法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创造性,激励他们充分发挥所长,竞相迸发工作活力,促使其“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

        “双星”是指“调解之星”、“办案之星”;“双优”是指优秀庭审、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以17项指标作为标尺来衡量一线法官的审判绩效,评选的结果将作为年终评先选优和提拔作用的主要依据。

        以考核办案数量,破解“干多干少一个样”。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案件数量大幅提高、新类型疑难案件也有所增加,司法体制改革后法官办案责任终身制,为消除个别法官办案时的顾虑,通过活动将多办案、办难案的法官突出出来,使其作为先进典型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

        以考核办案质量和效率,提升老百姓的满意度。公正与效率是法院永恒的主题,在此次活动中出现超审限案件的法官实行 “一票否决制”,取消参加活动的资格。考核延长审限未结比、平均审限等指标,督促法官及时审结案件,提高办案效率,减轻老百姓的诉累。

        以考核办案效果,促进案结事了、案结事好。通过考核案访比、信访投诉率等指标强化法官的责任意识。加强判后答疑工作,向当事人释法说理,充分缓解当事人的对立情绪,提高法院生效裁判的服判息诉率和自动履行率,在案结事了的基础上达到案结事好,以提升司法公信力。

        以考核法官的“基本功”,提高为民司法的能力。评比优秀裁判文书、优秀庭审,论文撰写能力等,老法官通过开观摩庭和裁判文书展示,起到了“传帮带”的作用,青年法官在活动中得到历练和成长。由本院的审委会成员对裁判文书和庭审进行评分,论文撰写以在上级法院获奖为准。通过奖勤罚懒,促进法官队伍素质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