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南山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涉恶犯罪案件

06.07.2019  22:00


    7月1日上午,鹤岗市南山区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许某等六人涉恶势力团伙,涉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进行公开审理。

    为保障本次庭审活动安全、有序进行,南山区法院高度重视,在人员分工、庭审方案等方面做好预案,精心组织,凝聚合力,做足做细庭前准备工作。合议庭对相关案情进行了认真研讨,并提前召开庭前会议。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许某于2011年担任鹤岗市3线“招手停”线长,因为一味追求经济利益,自2011年起至2019年间,伙同同为“招手停”车主的被告人任某、赵某、邱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多次组织相关人员采取围堵车辆,纠缠、滋扰、哄闹、非法扣押他人车辆、组织多人非法上访等手段扰乱公共交通秩序。

    被告人的行为严重扰乱了鹤岗市社会交通秩序,阻碍了鹤岗市公交公司公交车的正常运营,造成了百姓出行受阻,百姓的切身利益受损,在社会上、公共交通领域内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鉴于涉案人数较多,法庭宣布将择期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