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南山区法院出重拳打击拒执犯罪

15.01.2015  10:59

        近日,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巧妙利用打击拒执犯罪专项活动的威慑力,成功执结了一起“老赖”拒不执行的“骨头案”。被执行人在刑罚的强大威慑下,及时自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该院在处理一起同居关系析产纠纷中,执行局法官经多方了解核实,被执行人李某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判决义务,并在案件处理期间将涉案财产转移至其子名下,声称自己无财产可执行,以此逃避执行。被执行人行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经该院执行局依法组成合议庭合议,将此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被执行人李某的刑事责任。直到李某被移送公安机关,他才意识到原来自己的“老赖”行为为自己“惹了大事”,于是主动履行了判决义务。

        据悉,为有效遏制当前部分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甚至暴力抗法等不良现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南山区法院积极开展了打击拒执犯罪专项活动,活动的开展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不仅有助于改善当前执行环境,同时对于缓解执行难问题具有直接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