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补助黄标车淘汰 每辆车可获2000元补助

08.11.2016  20:11

本报讯(吴殿峰 记者高宏菲)本月初省政府召开的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会议,要求加强对机动车环检机构的监督检查,严查闯禁行区域及冒黑烟车辆,以及加大对“黄改绿”工作的督促宣传。7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鹤岗市率先在我省实施机动车“黄改绿”补助措施。

为加快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进度,鹤岗市相关部门一方面加快推进“黄改绿”工作开展,会同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对全市车况较好、残存价值较高的车辆进行 筛查,初步确定全市符合“黄改绿”条件的柴油黄标车398辆;着手组织“黄改绿”技术装备企业全国招标及技术评审工作,招标成功后立即启动实施黄改绿工 作;申请财政配套资金83万元,拟以每车2000元标准车补助“黄改绿”车主,引导车主主动实施排气治理改造。另一方面,强化尾气检测线环境监管,组织环 保、市场监督、公安等相关部门,对全市5条尾气检测线进行了联合检查,对发现的检测报告信息不全、未按标准标定周期标定等问题下达了整改通知,目前已全部 整改完毕。

截至目前,鹤岗市共完成黄标车淘汰371辆,完成年度任务65%,完成老旧车淘汰877辆,完成年度任务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