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成立检察官权益保障委员会

14.03.2022  16:56
  3月10日,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杜文胜主持召开检察官权益保障委员会成立大会。
 
  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对设立检察官权益保障委员会高度重视,于今年1月份全面启动了保障委员会筹备工作,就委员会人员组成、工作制度、任务分工等内容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了市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在此基础上,研究起草了《鹤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章程》,确定权益保障委员会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组成。   根据《章程》规定,鹤岗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杜文胜兼任鹤岗市检察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主任;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于广伟,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雪东兼任鹤岗市检察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副主任。并按有关规定程序,推选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刁兴旺兼任鹤岗市检察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副主任。   就进一步做好检察官权益保障工作,杜文胜强调,要站在新时代的法治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检察官权益保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维护检察官权益的责任感和荣誉感;要着力完善检察官权益保障的制度机制,确保检察官权益保障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要切实形成检察官权益保障的工作合力,坚持民主公开、及时高效、客观公正原则,按照规定的权限、标准、程序开展工作。   据悉,成立检察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主要目的是全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维护检察官合法权益、保障检察官依法履职,提升干警办案积极性,进而推动检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鹤岗市人大常委会、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律师协会、市法学会、市检察院等单位的鹤岗市检察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组成人员共计25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