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法院开展“学孙波 见行动”宣传月系列活动

24.07.2014  11:57


东山区法院干警正在向群众发放普法宣传单


兴山区法院宣讲团正在宣讲孙波的先进事迹

        东山区法院组织“党员先锋队”大力宣传孙波精神

        鹤岗市东山区法院在“学孙波见行动”宣传月中,抽调干警组成“党员先锋队”,以普法宣传为载体,于7月22日—23日分别在辖区街市场门前、东方红乡立春村、蔬园乡黎明村、新华镇集市同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在宣传中,该院创新宣传理念,充分利用巡回审判车搭载的先进设备,在LED屏上滚动播出宣传标语,运用车载显示器播放法制宣传片,并安排干警进行讲解,并邀请群众参观巡回审判车,新颖的宣传方式吸引了在场群众,让人民群众近距离地接触“微缩版”的审判庭,进一步消除人民群众对“开庭”的神秘感,增进了对法院、法庭、法官的了解。同时,向人民群众发放内容通俗易懂、贴进群众需求的法制宣传单,为前来咨询的群众答疑解惑,共向人民群众发放法制宣传单18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关心的土地补偿、劳动争议、人身伤害、婚姻家庭等问题90多人次,对不能及时解答的问题记录13条,并公布司法服务热线,以便于群众咨询,整个活动受到了现场群众的热烈欢迎。

        兴山区法院走基层宣讲孙波先进事迹

        兴山区法院各庭室组成多个孙波事迹宣讲团,走进辖区办事处、社区、厂矿,对孙波事迹进行宣讲。把“学习孙波精神,争做最美干警”活动向基层延伸

        7月23日,第一组宣讲团由兴山区法院副院长关洪志带队走进沟南办事处,利用办事处社区主任例会时间,对孙波事迹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讲。宣讲团宣讲了孙波作为“新时期人民法官优秀代表”的先进事迹;宣讲了他成为“时代楷模”,成为鹤岗法院乃至鹤岗市人民精神标尺的成长历程;宣讲了“孙波精神”所蕴含的深刻内涵即“爱岗敬业、为民服务;立足本职,锐意进取;甘于平凡,无私奉献;意志坚强,勇斗病魔;秉公执法,清正廉洁”;宣讲了“孙波语录”;同时部分宣讲团同志谈了学习孙波精神的体会。

        此次宣讲深深感动了办事处及各社区工作人员,他们对宣讲团的到来表示感谢,并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以孙波同志为榜样,向时代楷模看齐,立足本职,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向阳区法院开设“便民法庭”服务基层百姓

        向阳区法院在“学孙波、见行动”活动中,积极探索学习孙波同志为百姓着想、为群众解难的为民服务精神。结合“五民”活动,通过电话预约立案、巡回办案、假日法庭等形式设立了“便民法庭”,为不能正常到法院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提供了庭审“绿色通道”。

        电话预约便民诉。立案庭就开通了电话预约办案服务,接受群众的电话咨询、预约申请,并为到法院参加诉讼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服务,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或有合理的特殊情况不能到法院立案的诉讼人,实行上门立案服务。今年上半年已上门立案6次。

        巡回办案暖民心。民一庭受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原、被告双方均系聋哑人,而且被告现正在佳木斯监狱服刑,主审法官邀请已在本院退休的曾在聋哑学校当过老师的孙桂芳同志作为翻译人员与主审法官同去佳木斯监狱办理此案,原、被告在法官主持下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巡回审案不仅方便了不能来法院参加诉讼的群众,也拉近了法官和基层群众的距离,得到了社会上的赞扬,截至目前,流动开庭11次,办理案件9件,结案率100%。

        假日法庭顺民意。六月份,民一庭受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在子女抚养权问题上需要听取子女本人的意见,由于当事人的孩子正读高中三年级,当时是准备高考的阶段,主审法官和双方当事人商议后,在一个周日的下午给他们的孩子做了调查笔录。只要当事人提出申请且理由正当,即可预约在法定节假日或午休时间开庭,截至目前,本院在节假日为2人开庭审理案件,为3人做询问笔录,2人送达判决书,方便了上班族当事人打官司。为了让无工休日的当事人能参加诉讼,我院成立了“午间法庭”,利用工作日的中午12点至13点对提出申请的当事人进行开庭或宣判,极大地方便案件当事人。自年初以来,“午间法庭”为19人提供了服务,其中企事业单位5人、煤矿工人6人、私企打工人员8人。